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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8月19日 星期一

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破空論註釋(舊註)


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破空論

姚秦三藏法師鳩摩羅什譯經
明菩薩沙彌智旭際明造論
聖騫註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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蕅益大師自序
經云。寧起有見如須彌山。勿起惡取空見如芥子許。蓋空見撥無因果。能斷五乘善根故也。然般若如大火聚。四面皆不可觸。觸則被燒。苟不取著。則溫身熟食除冥。以喻四門皆可入道。又何為獨破空哉。須知空句破。則四句皆破。破空句。正所以顯空門。空門顯。四門皆顯。菩薩欲具一切佛法。當學般若。般若何止破空相始教而已。且如此經。一則云有持戒修福者。於此章句能生信心。再則云應無所住而生其心。應生無所住心。繼又云以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。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乃至云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。於法不說斷滅相。是豈非實相大乘之正印乎。是為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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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楞迦經云『寧取人見如須彌山。不起無所有增上慢空見』。維摩詰經云『如是入無為正位者,不生佛法;起於我見如須彌山,猶能發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,生佛法矣』。大寶積經云『迦葉!真實觀者,不以空故令諸法空,但法性自空。……迦葉!非無人故名曰為空,但空自空。……當依於空,莫依於人!若以得空便依於空,是於佛法則為退墮。如是迦葉!寧起我見積若須彌,非以空見起增上慢。所以者何?一切諸見依空得脫,若起空見,則不可除』。
    簡而言之,萬法因緣而起故空,而並非空無因緣。佛陀說空,是說明萬法源起的本質,令眾生放下萬法實有的誤解以及執著,誤解以及執著一但放下,就不會起惑造輪迴業,既然不造輪迴業,業果受盡,漸漸就能解脫輪迴苦。
    然而,三界內的六道輪迴的分段生死雖盡,尚有三界外的變異生死未了。分段生死斷盡,證入阿羅漢的果位;變異生死斷盡,證入圓滿佛果。三界內的見惑思惑以及輪迴業,是分段生死的因;對於中道不能了悟的塵沙惑、無名惑,就是變異生死的因。而要對治塵沙惑、無名惑,對阿羅漢而言,必須要破除的就是對於空的執著。
    所以釋迦摩尼佛在十二年的阿含時期,扎實的教導破除我執的小乘佛教之後,轉入八年的方等時期,這個階段主要的教學目標就是破除小乘佛教的空見,之後才正式進入二十二年的般若時期,教學目標就是空不異有,有不異空的中道,而金剛經就是般若時期的重要經典。
    空觀就是破除執著有』的特效藥,而發菩提心從空入假(也就是假觀),就是破除執著空』的特效藥,還有雙破雙立空與有』的中觀,就是消除前面兩種特效藥之副作用的特效藥。甚麼是斷滅空見呢,就是落於執著空』的斷滅見;甚麼是惡取空見呢,就是對於五欲六塵照樣執著,對於因果報應卻以認為是空的。這兩種人,雖然接觸了佛法,但是特效藥都變成了毒藥,非常可憐。所以蕅益大師寫下本論的目的,就如同他自己所說『為治群盲惡取空,欲申如實不空義』故名為破空論。
    在序文中,列舉多處經文,說明無住必生無上大菩提心,而且生無上大菩提心才是真無住,眾生依此降伏其心,而一切諸佛也依此無上大菩提心,滿分修證而得成就,所以是實相大乘之正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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稽首實相三般若,本離四句及百非,滿分修證福慧尊,性修慈誓冥加被。為治群盲惡取空,欲申如實不空義,不空徧破眾戲論,順悉檀故名破空。論曰。此歸命請加。以申造論立名之旨趣也。稽首者。首至地也。由意篤敬。動身發口。即是三業翹勤供養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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造論之前,按照慣例要寫偈語歸命三寶,祈請加被。三業就是身口意三業。以下分別解說三般若、三般若與修證的關係、三般若修證與福慧的關係、三般若修證與祈請加被的關係、造此破空論以及命名的旨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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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相者。非有相。非無相。非非有相。非非無相。非有無俱相。離一切相。徧為一切諸法作相。故名實相。此實相者。即是般若波羅蜜體。體自寂照。不可思議。如理而照。照不異寂。即名觀照般若。如理詮寂。寂詮即照。是名文字般若。夫實相者。為觀照體。為文字體。夫觀照者。照於實相。照於文字。夫文字者。詮於實相。詮於觀照。此一非一。舉一即三。此三非三。言三即一。為令眾生頓悟諸法自體性故。但舉實相冠三般若。以實相體統諸法故。此之實相。本自非有。亦復非無。非亦有無。非非有無。實相離四句。故觀照文字亦離四句。四句既離。百非自絕。以彼百非總不出四句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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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相不可名,不可說,而且是能生萬法因緣的根本。所以蕅益大師不得已而強說實相,就直接挑明四邊皆不可觸,所以必須四句皆非,而只要悟得四句皆非,則四門皆可入道。徧為一切諸法作相,就是實相能生萬法的換句話說,也就是萬法的本源、本體。既然是萬法的本源、本體,自然也就是般若波羅蜜之體,也是十方諸佛之體,也是一切眾生之體。既然般若、諸佛、眾生同體,故眾生至誠能感諸佛之應,故諸佛慈悲能拔眾生之苦。此徹悟金剛經者,必以度盡無數無量無邊眾生為志向,即以此志降伏煩惱、住而無住也。
此段點題般若,以體相用別,故說三,只是一體,故同名般若。以下解說三般若。三般若者,實相般若、觀照般若、文字般若。先說一般對於三般若的解釋,這種解釋比較容易理解,但是三般若割裂為三,故不周全。一般認為,依據大智度論,立三種般若義,即:()文字雖非般若,但為詮解般若之方便,又能生起般若,故稱文字般若。即指諸部般若經。()觀照,謂慧心鑒達之用,其體即為般若,故稱觀照般若。()實相,為觀照所知之境界,其體雖非般若,而能生起般若,故稱實相般若。略而言之,依文字而生起觀照,依觀照而契證實相。
    接下來正說一體三般若。實相無相本自清淨,而為能生萬法之本體,尚且能生萬法,所以必定是觀照之本體、文字之本體。實相能生萬法之功能,說名為照,也就是不變隨緣;實相本自清淨的特性,說名為寂,也就是隨緣不變,所以『體自寂照,不可思議』。
    眾生隨九法界染緣而變,所以雖照而不能寂;阿羅漢清淨涅槃而不能起利益眾生大用,所以某種程度上是雖寂而不能照,所以雖然都能觀照,但都不是般若。必須能觀諸法緣起性空不異實相,亦觀諸法具足悉檀遍益眾生,方能起自行化他妙用,所以『如理而照,照不異寂』才稱得上觀照般若。
    如是觀已,萬法既然具足悉檀遍益眾生,既能詮釋實相雖生萬法而本來清淨的特性,也能詮釋觀照雖遍照萬法而如如不動的道理,則無有一法不是文字般若,所以『如理詮寂,寂詮即照』才稱得上文字般若。
    既然實相『為觀照體,為文字體』;觀照『照於實相,照於文字』;文字『詮於實相,詮於觀照』,所以三般若互為體、相、用,三位一體而為一體之三面,所以『此一非一,舉一即三;此三非三,言三即一』。以體為尊,而且為令眾生親證諸法自體性,猶如標月之指,所以標舉實相冠三般若。
    接下來講實相離四句絕百非。引述淨空法師的說法,四句都是執著,第一個是「有」,執著有,第二個執著「無」,第三個執著「亦有亦無」,第四個執著「非有非無」,就這四句。這四句裡面,有,「有」中有四句,有中有、有中無、有中亦有亦無、有中非有非無。那就變成十六句,有、無、亦有亦無、非有非無,一個裡頭有四句,四四一十六;過去十六、現在十六、未來十六,四十八句;已起的,已經起的四十八句,未起的也有四十八句,就變成九十六句;九十六句裡面加上根本四句,就變成一百句。這一百句都是名相、都是假名,沒有實質的東西。何以實相離四句呢。萬法緣生即空故非有;萬法能為十法界因緣故非無;說亦有亦無則成自相矛盾(相違謗);說非有非無則成戲論,既然實相離四句絕百非,則一體之觀照般若、文字般若也是離四句絕百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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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實相三法。不可思議。非修非證。而為一切修證之本。滿修證者。謂諸如來。稱性而修。稱性而證。因果理窮無可加故。分修證者。謂諸菩薩。全性成修。全性作證。如入大海。漸次深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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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段解說三般若與修證的關係。為什麼非修非證。而為一切修證之本呢。這可以從理、從事兩個方面解釋。從理而言,實相非相,修證亦是萬法之一,所以實相非修非證;實相為一切法之本體,修證亦是萬法之一,所以實相是一切修證之本。從事而言,必須能觀諸法緣起性空不異實相,才能漸漸破除自己的見思惑、塵沙惑、無明惑,所以自行不離觀照般若;必須能起諸法使皆具足四悉檀隨緣妙用,才能漸漸破除眾生的見思惑、塵沙惑、無明惑,所以化他不離文字般若。所以從理、從事而言,實相三法非修非證,而為一切修證之本。
    眾生之法,於理雖皆是實相,但不能起般若之用。諸佛之所契證,即實相般若;諸佛之所詮說,即文字般若;諸佛之所起用,即觀照般若;諸佛滿修滿證,而諸菩薩漸漸深入,斷一分無明惑,則顯一分實相德。斷惑與顯德是一體的兩面,所以實相雖然本自具足,但是非修不能顯;實相雖因修而顯,但本自具足,所以在凡不減在聖不增,所以不能離開顯現實性而有實修,故說全性成修;不離實相之外而別有契證,故說全性作證。故實相既是修行之正因,也是證悟之正果,不可思議。此即圓覺經所謂因地法行,能流出一切清淨、真如、菩提、涅槃及波羅,亦即楞嚴經所謂菩提涅槃元清淨體,一門超出妙莊嚴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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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名福德。慧名慧行。實相非福。而為一切福德之聚。稱性緣修。是成性福。實相非慧。而為一切慧行之本。稱性真修。是成性慧。依於文字。則有實相之福。福亦實相。具足福慧。作於觀照。則有實相之慧。慧亦實相。具足福慧。實相體尊。是故福慧修證。成兩足尊。復次。實相非福慧則不名尊。以一切眾生皆悉具足實相體故。福慧非實相。亦不名尊。以一切權小。縱有種種福慧。不成無上大菩提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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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段解說三般若修證與福慧的關係。在三皈依的第一句話就是,皈依佛,兩足尊,這兩足就是福德、慧行,就是要我們學習佛陀福慧雙修。福慧猶如修行人的雙腳,依靠他們前進,所以稱為兩足,福慧圓滿,故稱為兩足尊。蕅益大師在此用實相三般若解釋如何修福修慧,如果真正搞懂了,那麼生活中的點點滴滴都是實相三般若,生活即是修行,而且是稱性真修,稱性緣修,真正將金剛經落實在生活之中。
    首先先論福慧與實相的關係。約理而言,萬法既然皆非實相,所以福德、慧行自然也非實相;實相既然是萬法的本體,所以福德、慧行的本體也是實相,而且修福修慧也是為了契入實相。所以說,實相非福,而為一切福德之聚;實相非慧,而為一切慧行之本。約事而言,若不能契合實相、觀照、文字三般若,不能稱性而修,則不能成稱性之福德、慧行,所以說稱性緣修,是成性福;稱性真修,是成性慧。福德偏重化他,故稱緣修;慧行偏重自行,故稱真修。然而尚且無自他之相可別,又豈有福慧之行可分呢,但為利益眾生故,不落斷滅故,說有福德、慧行。
    次論福慧與觀照般若、文字般若的關係。此釋稱性緣修、稱性真修。依於文字般若而恆順眾生,隨緣而恆以四悉檀、四攝法幫助眾生習於觀照般若、契入實相般若,既結實相之緣,必成實相之福,故說稱性緣修則有實相之福,福亦實相,故佛於經中次次較量,非一切生滅之福德能比。依於觀照般若而遍觀萬法,隨法而恆以三止、三觀幫助自己習於文字般若、契入實相般若,既觀實相無相,必成實相之慧,故稱性真修則有實相之慧,慧亦實相,故非一切權教二乘人天之慧行能比。
    末後簡非權教二乘人天。具足人天之福德慧行,則成人天之聖賢;然而人天乃至於權教菩薩、二乘聖者等,雖於理皆不離實相之體,卻不能起稱性緣修、稱性真修之用,故不具足實相之福德慧行,故不稱尊。若能具足實相之福德慧行,則成佛;萬法以實相為尊,故稱兩足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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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性具義。妙修得成。由妙修義。性德方顯。若但舉修德不舉性德者。則眾生與佛。條然隔別。生不能感佛不能應。若但舉性德不舉修德者。則佛與眾生。一味平等。佛非能加。生非所加。今以眾生性中諸佛修成之慈誓。加被諸佛性中眾生本具之修德。能拔一切戲論苦。能與一切實相樂。性與性冥。修與修冥。性與修冥。修與性冥。性修不二。生佛體同。是故得成加被義也。復次。行人若身。身業。若口。口業。若意。意業。當體即是實相。惟其當體即實相故。則無能禮所禮差別之相。達此能所性非能所。非能所性。徧為一切能所而作依止。無有一能一所而非實相全體大用。是故三業得為能感。諸佛得為所感。諸佛得為能應。行人得為所應。此即歸命請加之旨趣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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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段解說三般若修證與祈請加被的關係。若是於這段能有所體悟,對於自力、他力的種種爭論就能平息了。首四句是說,因自性本自具足,才能發起妙修;由妙修破惑除障,才能顯示性德。自性即是實相般若,妙修即是觀照般若、文字般若、稱性真修、稱性緣修。
    雖然性修二而非二,但是不可偏廢。若只強調修德而置性德於不顧者,則只知性修為二,而不知性修非二,故必定視諸佛菩薩為心外之眾生,則眾生與諸佛菩薩斷然隔別,眾生不為能感,諸佛菩薩不為所感;諸佛菩薩不為能應,眾生不為所應。然而萬法既然唯心所造,則諸佛菩薩也是眾生心中所現之影,如光光互遍、重重無盡,故一念至誠,必定感應道交。
    同理,若只強調性德而置修德於不顧者,則只知性修非二,而不知性修為二,故必定濫云本自具足、不待修成、眾生本來是佛、云云,則眾生與諸佛菩薩一味平等,所以諸佛菩薩不為能加被,眾生不為所加被。然而眾生惑業苦三不能解脫,諸佛菩薩智慧慈悲真實不虛,體雖不二,起用則隔如天淵,豈能一味平等。故一念至誠,諸佛菩薩智慧慈悲必定加被護佑眾生不能解脫之惑業苦,如百川之入大海,自然而然也。
    總之,眾生性中諸佛修成之慈誓為能加被,諸佛性中眾生本具之修德為所加被,能所本為一體故,生佛本不分隔故,諸佛慈誓真實不虛故,眾生修德精一至誠故,眾生得為能感,諸佛得為能應也。
    慈悲加被者,拔苦與樂也。眾生三苦八苦雖然不能解脫,身口意業雖然不能清淨,見思、塵沙、無明諸惑雖然不能斷除,然而細細思之,惑業苦等,亦屬因緣所生之萬法,既然是緣生,當體即空、即假、即中,故體即實相,然而眾生昧於此理,著有、著空、斷見、常見,故翻此實相為戲論,沉溺六道不能解脫。故諸佛菩薩願拔一切眾生之戲論苦、並與一切實相樂,故以文字般若,令眾生行觀照般若,反照惑業苦三體即實相之理,發菩提心,進而斷一切惡、修一切善、酬一切障,漸漸增進,契入實相也。故一念至誠,行人於身口意三業,必得諸佛菩薩慈悲護祐,真實不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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次申造論立名旨趣者。問曰。從上佛祖經論已足。何須更造此論。答曰。為治群盲惡取空故。一切眾生。生無慧目。不能得見實相真體。亦復不知觀照。不知文字。猶如群盲不見乳色。隨語生解。聞鶴謂動。聞雪謂冷等。聞此經者亦爾。經本破一切用令達實相。而群盲但聞破相。便執非相。取著於空。成惡知見。破壞俗諦。撥無因果。是以佛言。寧起有見如須彌山。莫起空見如芥子許。而彼不知。實相雖復永離一切幻妄之相。體性不空。以其無始以來常恒不變。具足過恒沙等性德之用。蓋不惟為種種萬行之所莊嚴。而且萬行無非性具。無非性起。趣舉一行。無非實相。全體大用。無分無劑。互徧互融。體即法界。義如是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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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段解說造論旨趣。為治群盲惡取空者,治即是治療,在此為破除義;群盲即是不具慧眼的凡夫;惡取空者,取惡空之義,即否定因果道理,不知緣生無性之理而謬解空義,執著於斷空之見。說個空字,原本只是要破除眾生的執著,令眾生契入實相三般若,但是惡取空者非但未能契入,反而抓著空字,妄言因果亦空、沉溺五欲、廣造諸業,甚至破壞世俗的善良風氣。所以佛說,寧起有見如須彌山,如此尚能敬畏因果,不墮惡道,也不能落入些許的斷滅空見而撥無因果。
    又,實相雖然永離一切夢幻虛妄之相,故說名為空,但是又有兩種特性,故說名不空,其一,無始以來實相常恒不變,在凡不減、在聖不增;其二,具足無量隨緣妙用。以不生滅故,其體非空非有;以離一切相本自清淨故,其相非有;以妙用無方故,其用不空。故此空乃是離空、有、亦空亦有、非空非有等四句,破一切戲論,而說名為空,豈是斷滅之但空耶。蕅益大師為破除眾生的斷滅空見,導歸實相三般若,故造此論。

[]問曰。如是義者。即已徧破一切戲論。所謂若有見戲論。若空見戲論。若亦有亦空見戲論。若非有非空見戲論。單四見戲論。複四見戲論。具足四見戲論。廣說乃至一百八見種種見網諸戲論等。無不破盡。何故立名為破空耶。答曰。順悉檀故。名為破空。悉檀有四。一世界悉檀。為令眾生得歡喜故也。二為人悉檀。為令眾生生善根故。三對治悉檀。為令眾生滅愛見故。四第一義悉檀。為令眾生入深理故。今治惡取空見名為破空。即順對治悉檀義也。復次。於對治中仍具四悉。所謂自有眾生聞破空論而生歡喜。復有眾生善根增長。愛見消滅。證入實相。如是種種。為益不同。以是因緣。須造論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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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段更以四悉檀申論立名旨趣。蕅益大師自問云,既然要破四句百非,既破空、破有、破亦空亦有、破非空非有,為何此論以破空命名呢?自答云,因為隨順四悉檀的緣故。悉檀,梵語Siddhànta者,古師一譯為成。謂以此四法成就眾生之佛道,故佛之說法不出四悉檀。四悉檀者,一世界悉檀,隨順眾生所樂而說世界之法,令聞者歡喜適悅;二為人悉檀,說法鑑眾機,說各人所應之法,令彼發起正信,增長善根;三對治悉檀,施種種之法藥,除遣眾生之惡病;四第一義悉檀,機緣既熟,說諸法實相,令彼入於真證。既然此論為破惡取空見,故以對治悉檀命名。而於對治悉檀中,因讀者之緣各個不同,又能開出四悉檀,如論所說。

金剛般若波羅蜜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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體是至寶相不壞,用能破物性常然,以喻般若三非三,通別咸成度無極。
論曰。此一經之總題也。以對餘經。則名為別。以對經文。復名為通。若別若通。所詮無二。故曰咸成度無極也。金剛者喻也。般若波羅蜜者法也。金中之剛。故名金剛。此寶貴重。以喻實相般若諸法中尊。其相堅固物不能壞。以喻觀照般若愛見莫侵。其用猛利能破一切。以喻文字般若能斷眾疑。復次。實相尊重故。觀照文字亦復尊重。觀照不壞故。即是實相文字不壞。文字斷疑故。即是實相觀照斷疑。譬如體是至寶。故不為一切所壞。而能破一切也。不為一切所壞。故能破一切而稱至寶也。能破一切。故名為至寶。而物莫能壞也。一體三義。混之愈分。三義一體。派之愈合。實相常住為體。體即法身。觀照契理為宗。宗即般若。文字斷疑為用。用即解脫。總此三法為名。借此三義為喻。此之三義。其性常然。諸佛菩薩不能令增。一切眾生不能令減。非悟非迷。無彼無此。惟其不屬迷悟。故徧為迷悟作依。惟其性無彼此。故依之成彼成此。梵語波羅蜜。此翻彼岸到。亦翻度無極也。迷實相而為苦道。迷觀照而為煩惱。迷解脫而為結業。是以非此說此。說名生死無極之海。悟苦道即法身。悟煩惱即觀照。悟結業即解脫。是以非彼說彼。說名度無極也。復次。前五度對波羅蜜。各有四句料簡。般若惟三句。一者非般若非波羅蜜。有為諸福德是。二者是般若非波羅蜜。相似諸智慧是。三者是般若是波羅蜜。此經所顯三般若是。更無是波羅蜜非般若句。以五度若非般若不能到彼岸故。以五度若到彼岸咸名為般若故。故但說般若。即為具說六度萬行。當知六度萬行皆如金剛。離句絕非而非同斷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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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段總論經題。『以對餘經。則名為別』意思是金剛般若波羅蜜這幾個字,相對於其他經典都有別,故稱為別題;『以對經文。復名為通』意思是這個字,相對於其他經典都同,故稱為通題;『若別若通。所詮無二。故曰咸成度無極』意思是不論通題、別題、本經乃至於諸經,凡有所開演,都是為了令眾生親達智慧的彼岸。
    接著解釋金剛、般若波羅蜜。金剛二字是比喻;般若波羅蜜五字是法門,所以在七種佛經名稱的分類法中,本經以喻法為名。『金中之剛。故名金剛。此寶貴重。以喻實相般若諸法中尊』世間財寶以金剛最為尊貴,用以比喻在一切世間法、出世間法中,實相般若最為尊貴;『其相堅固物不能壞。以喻觀照般若愛見莫侵』金剛最為堅硬,其他物質也無法將它磨損,用以比喻一切世間、出世間的愛見執著,都無法動搖觀照般若;『其用猛利能破一切。以喻文字般若能斷眾疑』金剛最為堅硬,能切割萬物,用以比喻文字般若能斷除一切世間、出世間的疑惑
    接著解釋『一體三義。混之愈分。三義一體。派之愈合』三義是指實相般若、觀照般若、文字般若,一體是指三般若實為一體,三般雖是一體,但是功能各別,雖然功能各別,但又實為一體。義既如此,譬喻亦然。既然以金剛之貴重譬喻實相般若,則觀照般若、文字般若同樣貴重;既然觀照般若不壞,則實相般若、文字般若同樣不壞;既然文字般若能斷眾疑,則實樣般若、觀照般若也能斷眾疑。三般若是一體的三個面相,能斷疑而不壞故最為貴重也。實相三般若也就是佛果三德,實相般若常住不動不生不滅,為三德體、為一切法體,即是法身德;觀照般若契合實相理體,為一切諸佛所教之宗,即是般若德;文字般若能斷九法界眾生眾疑,為諸佛菩薩慈悲智慧的大用,即是解脫德。『此之三義。其性常然。諸佛菩薩不能令增。一切眾生不能令減』實相、觀照、文字三般若、法身、般若、解脫三德,體性惟一、生佛同體、佛雖滿證而不能令增,眾生雖迷而不能令減,所以『非悟非迷。無彼無此』。正是因為此體性『不屬迷悟』,所以『徧為迷悟作依』,是眾生迷的根本,也是諸佛悟的根源。
    接著解釋波羅蜜這三個字,是梵文的音譯,意譯為到彼岸,也可翻譯成『度無極』。眾生『迷實相而為苦道』,諸佛『悟苦道即法身』;眾生『迷觀照而為煩惱』,諸佛『悟煩惱即觀照』;眾生『迷解脫而為結業』,諸佛『悟結業即解脫』。眾生昧於觀照,遂生本自無生之煩惱,因煩惱而造業,因造業而受三界輪迴之苦不能出離,克實言之,苦道、煩惱、結業,皆是眾生自心變現,其體不異法身、般若、解脫,所以『非此說此』,強名為『生死無極之海』,既然眾生迷此假名,則諸佛不妨巧說法身、般若、解脫以滅度之,所以『非彼說彼。說名度無極也』。
    接著蕅益大師以『是般若是波羅蜜』、『是般若非波羅蜜』、『非般若是波羅蜜』、『非般若非波羅蜜』四句用以量裁評點布施、持戒、忍辱、精進、禪定、般若等六度行。如果是『非般若非波羅蜜』,那就是人天有漏之生滅福德如果是『是般若非波羅蜜』,那就是僅是相似而非究竟的智慧如果是『是般若是波羅蜜』,那就是金剛經所詮顯的實相、觀照、解脫三般若但是不會有『是波羅蜜非般若』,因為『五度若非般若不能到彼岸故』、『以五度若到彼岸咸名為般若故』。所以舉一般若,即是『具說六度萬行』,就包含了全體六度萬行,沒有缺少一分應當知道『六度萬行皆如金剛』,皆最為尊貴、皆不可動搖、皆能破眾生疑,而且都『離句絕非』,不是有、無、非有非無、亦有異無等四句或百具戲論可以指陳,而且『非同斷滅』,隨眾生之緣,破其疑惑、培養善根、使發大心、堅固其志、成熟智慧,皆令圓滿解脫、究竟成佛。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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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是我聞。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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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義諦無聲字,亦無時處主伴等,為利眾生轉法輪,六種成就而證信。
論曰。實相之體。名為第一義諦。非能信非所信。非能聞非所聞。非三世所攝。非方隅所收。非主非伴。非一非多。而能所時處主伴一多。咸依實相而得成就。是故若知第一義諦非種種。而種種無非第一義諦者。則不壞假名而建實相。可與信入此經。即通序而成別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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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段釋六成證信序。蕅益大師在此略過別序不談,而以第一義諦實相般若,非一切相,所以『非能信非所信。非能聞非所聞。非三世所攝。非方隅所收。非主非伴。非一非多』,而即一切相,所以『而能所時處主伴一多。咸依實相而得成就。是故若知第一義諦非種種。而種種無非第一義諦者。則不壞假名而建實相。』若能如此信解,則能信入金剛經,如此則不說別序而能達別序之效用。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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爾時世尊。食時著衣持缽。入舍衛大城乞食。於其城中次第乞已。還至本處。飯食訖。收衣缽。洗足已。敷座而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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衣食行坐事即理,一切毘尼皆佛行,一一行中見實相,護念付囑善應知。
論曰。末世甫欲趣向大乘學深般若。便輕忽一切毘尼細行。輒云大道不拘小節。大象不由兔徑。豈思如來大聖法中之王。而著衣持缽乞食趺坐等。一一咸同比丘威儀。曾無稍異。故知全事即理。設欲捨壞色三衣而空談慚愧忍辱之衣。何不并廢人間六味而空談法喜禪悅之味乎。昔高峰妙禪師室中垂問云。大修行人。當遵佛行。因甚不守毘尼。蓋一切毘尼。無非佛行。安得名為兔徑小節。既是不遵佛行。豈名大修行人。須知即一著衣。便具慚愧忍辱功德之衣。即一飯食。便具禪悅法喜出世之食。即一行乞。便知如來行慈悲行。即一趺坐。便知如來坐法空座。是故一一行門。無非實相。能令根熟菩薩。見諸如來。與其同行。得悟實相。名善護念。令根未熟菩薩。依此法律。正住增長。進趣實相。名善付囑也。由此得名為發起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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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段蕅益大師特別強調欲學大乘甚深般若,不但不可輕忽一切戒律威儀,更應該說三般若就必須在戒律威儀當中體現,就在這當中度化眾生,這才是成佛的樣子。故舉本師釋迦牟尼佛在本經之初所示現,『著衣持缽乞食趺坐等。一一咸同比丘威儀。曾無稍異』。這是因為『全事即理』,全體身口意業,即是第一義諦實相般若。所以不可廢戒律威儀,而夸談實相。所以『一切毘尼。無非佛行。』,若是大修行人,『一著衣。便具慚愧忍辱功德之衣』,『一飯食。便具禪悅法喜出世之食』,『一行乞。便知如來行慈悲行』,『一趺坐。便知如來坐法空座』,如此妙行,能令『根未熟菩薩。依此法律。正住增長。進趣實相』,所以名為善付囑諸菩薩;能令『根熟菩薩。見諸如來。與其同行。得悟實相』,所以名為善護念諸菩薩;能善護念、善付囑,故名稀有釋尊。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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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長老須菩提。在大眾中。即從座起。偏袒右肩。右膝著地。合掌恭敬而白佛言。希有世尊。如來善護念諸菩薩。善付囑諸菩薩。世尊。善男子善女人。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。云何應住。云何降伏其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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證實施權善鑒機,護念付囑故希有,發心應住降伏心,般若相應此應問。
論曰。以三義故歎為希有。實相般若難證難入。惟佛窮底。故為希有。已證實智為物施權。權實不二。故為希有。知彼群機有熟未熟。熟善護念。未熟付囑。於一切時一切行中。具斯二利。故為希有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。此翻無上正等正覺。乃一切種智之果。發心者。從因趣果之勝心也。入理般若名為住。云何應住。是問住果。云何降伏其心。是問淨因。夫無上菩提。雖名為果。體即非果。發無上心。雖名為因。體即非因。非果非因。實相法身。體也。應住是觀照不壞。宗也。降伏是解脫斷惑。用也。故名般若相應問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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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段先釋稀有之義,再釋『云何應住』是問如何住果;『云何降伏其心』是問何為淨因,必有淨因方能臻於究竟彼岸之果。末後以因果會通三般若,實相般若,非一切法,所以非因非果,故能為一切因果之體,如金剛於眾寶中最為尊貴;『應住』於觀照般若,如金剛之不壞,為本經之宗旨;『降伏』一切見惑、思惑、塵沙惑、無明惑,如金剛之能破萬物,為本經之力用。須菩提尊者之啟請與三般若相應,故下段經文佛稱善哉。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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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言。善哉善哉。須菩提。如汝所說。如來善護念諸菩薩。善付囑諸菩薩。汝今諦聽。當為汝說。善男子。善女人。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。應如是住。如是降伏其心。唯然世尊。願樂欲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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契理契機故善善,聞慧具足諦應思。
論曰。自有契理而不契機者。如說大法。小機不堪。自有契機而不契理者。如說世善。不出生死。盡理而言。若非契理。決不契機。以理非權實。能權能實。權實皆理。如甘毒皆藥故。若非契機。亦決不契理。以說不當機。便成非量。如藥無貴賤。起病者良故。聞慧具足者。有聞無慧。如有燈無目。不見實相。有慧無聞。如暗室中坐。亦不見實相。誡令諦聽。為具足聞慧故。為引起思慧及修慧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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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個善哉是契理,契合三般若之理;第二個善哉是契機,契合與會眾生之根基。經過阿含時期十二年主要是小乘佛法的教學,經過方等時期八年主要是回小向大的教學,然後才進入了為期二十二年的般若時期,金剛經就是在這個學生們大部分都能夠契入的時間點上說的。契機又契理,所以佛以善哉善哉讚嘆須菩提的發問。又,諦聽是要學生們仔細聽,聽到心裡頭去,撰聞慧成思慧、修慧,方能得佛法真實益。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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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告須菩提。諸菩薩摩訶薩。應如是降伏其心。所有一切眾生之類。若卵生。若胎生。若濕生。若化生。若有色。若無色。若有想。若無想。若非有想。非無想。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。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。實無眾生得滅度者。何以故。須菩提。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。即非菩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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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大第一常不倒,四心亦即三迴向,如是誓願善修心,能會一心三般若。
論曰。廣大心者。亦名無邊心。謂所緣境徧。即是橫徧四生。豎窮三界。四生為能住。三界為所住。依殼曰卵生。如魚鳥等。含藏曰胎生。如人畜等。假潤曰濕生。如蟲蟻等。倏現曰化生。如諸天等。有色者欲色二界。無色者空等四天。於四空中。空處識處名有想。無所有處。連色界外道天。名無想。有頂眾生名非有想非無想。第一心者。亦名最上心。所謂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。此非小乘無餘涅槃。功德施菩薩論云。無餘涅槃者。何義。謂了諸法無生性空。永息一切有患諸蘊。資用無邊。希有功德。清淨色相。圓滿莊嚴。廣利群生。妙業無盡。天台疏云。大乘以累無不盡德無不圓名無餘也。常心者。亦名愛攝心。經云。如是滅度無量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。論云。菩薩慈愛一切眾生同於己故。眾生滅度即我非他。是名愛攝。今謂此經文。應依論釋。蓋一心眾生雖復無量。總不離我同體心性。是故名為自性眾生。須知實無心外眾生得滅度者。非不滅度自性眾生令證無餘涅槃樂也。夫眾生之界。本即大涅槃界。由迷妄故生死浩然。譬如翳目妄見空華。今令覺悟本滅。即名為度。非有此岸可離。非有彼岸可到。若不達一切眾生即我心性。便生彼我之心。不能愛攝。若不達一切生死體即涅槃。便生難度之心。不能盡未來際行菩薩道。故實無者。為遮心外計有眾生。及遮心內計有生死實法。非謂都不誓度自心如幻眾生。不顛倒心者。亦名正智心。經云。若菩薩有我相等即非菩薩。四相是顛倒心。有則名非。無則名是。以失顯得也。宰主名我。形相名人。眾緣和合名眾生。相似相續名壽者。即十六知見之四。略舉以顯補特伽羅妄執。此執若無。名得四智。四心亦即三迴向者。菩薩所修三種迴向。謂迴自向他。迴因向果。迴事向理。今廣大心即迴自向他義。第一心即迴因向果義。常心不顛倒心即迴事向理義。以此誓願。善降伏心。令因清淨。則會一心三般若性。迴自向他。會解脫性。喻如能破一切。迴因向果。會觀照性。喻如物莫能壞。迴事向理。會法身性。喻如體即至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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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段是金剛經全經最要緊處,須菩提問如何降伏其心、如何住,『云何應住』是問如何住果;『云何降伏其心』是問何為淨因,本師以發無上菩提心來回答,就把心住在無上菩提心上,就是降伏其心最好的方法。在論中,蕅益大師再將無上菩提心詳細解說,此心雖無形相可得,就此心作用而言,有四個特徵,也就是此心廣大、此心第一、此心常、此心不倒;此心雖無能所可得,就此心作用而言,有三種迴向,也就是迴自向他、迴因向果、迴事向理。四種心、三迴向如上所說,在此將『四心亦即三迴向』以及『以此誓願。善降伏心。令因清淨。則會一心三般若性』再做詳細解說。
廣大心即迴自向他義』者,廣大心即欲滅度九法界眾生令入無於涅槃,非唯僅求自身解脫,所以即是迴自向他義。『第一心即迴因向果義』者,第一心即欲同九法界眾生同證圓滿莊嚴佛果,希求無上菩提,希求為因,無上菩提為果,所以即是迴因向果義。『常心不顛倒心即迴事向理義』者,常心亦名愛攝心亦即慈悲四攝,不顛倒心亦名正智心,亦即智慧觀照,能破除十六知見:一、我。二、眾生。三、壽者。四、命者。五、生者。六、養育。七、眾數。八、人。九、作者。十、使作者。十一、起者。十二、使起者。十三、受者。十四、使受者。十五、知者。十六、見者。故能悲智雙運,助九法界眾生以智慧觀照脫離生死輪迴之事,同證實相般若之理,故即迴事向理義。『迴自向他。會解脫性』者,以菩薩證得之文字般若為利樂有情之大用,能使眾生解脫一切苦,故喻如金剛能破一切,即使是初發心菩薩,只要堅持迴自向他,漸漸就能開發出文字般若,故曰會解脫性。『迴因向果。會觀照性』者,若能看懂惑業苦的性相因果,則能漸漸轉惑業苦為般若、解脫、法身,破惑為因,般若為果;無漏善業為因,解脫為果;使眾生離苦為因,同證法身為果,故曰迴因向果,會觀照性,惑業苦不能動搖,故喻如物莫能壞。『迴事向理。會法身性』者,事者因緣萬法之相,理者因緣萬法之體,大地眾生諸佛同體,故曰法身,故曰迴事向理,會法身性,法身最極尊貴,故喻如金剛,體即至寶。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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復次。須菩提。菩薩於法。應無所住行於布施。所謂不住色布施。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。須菩提。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。何以故。若菩薩不住相布施。其福德不可思量。須菩提。於意云何。東方虛空可思量不。不也。世尊。須菩提。南西北方四維上下虛空可思量不。不也。世尊。須菩提。菩薩無住相布施福德。亦復如是不可思量。須菩提。菩薩但應如所教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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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切無住是應住,資生無畏法三檀,一二三攝六度滿,如虛空住是所教。
論曰。前問及許。皆先住而後降者。從實智起權智也。今荅中先降而後住者。從權智入實智也。以無所住法。住般若中。熾然修行六波羅蜜。而不取相。是故能令少施與虛空等。施有三種。一資生施。即檀波羅蜜。二無畏施。即尸羅羼提二波羅蜜。三者法施。即毘離耶禪那般若三波羅蜜。不住六塵者。不著其因。不取其果。不著因者。不見我為能施人為受施物為所施。以若我若人若物因緣無性故。如幻如夢故。惟心所現。因心成體。體即法界故。不取果者。不為貪求未來殊勝色等諸果報故。不住相者。相祇是六塵。若因若果。蓋現前所有六度妙行。本皆實相舉體所成。是故隨舉一行。本即實相。全體大用。譬如舉海成漚。舉漚攝海。而諸眾生住於相故。妄自計果計因。觀大觀小。若能稱性而住。不住諸相。譬如芥子中空與十方空。性無二無別。以空非內外彼此方隅形相。更無小空異大空故。無相之福。其福乃大。非謂無福。不住塵相名如教住。非無應住。是故善破惡取空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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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問,是指須菩提請法;許,是指如來答問。先住而後降,是指先悟本而起修,先得無住之住,住於無上菩提心,然後以之降伏煩惱。實相般若,是為實智;觀照般若降伏自心煩惱、文字般若解脫眾生煩惱,是為權智,所以說從實智起權智。
  今答,是指如來這段開示。先降而後住,是指先修因而證果,以種種方便降伏煩惱,進而契證實相;從權智入實智,是指藉由觀照般若降伏自心煩惱、文字般若解脫眾生煩惱,我與眾生同歸實相般若。
  以無所住法。住般若中。熾然修行六波羅蜜。』這段話就是無住生心最好的演繹,也是真正實踐『不著有見、不著空見』知行合一的菩薩生活,生活就是戒定慧慈悲法喜的體現,自在、解脫、生命的意義都在這句話裡,但須親自實踐方得。得此法味,世間五欲六塵皆糟粕而已。
  不住色聲相為觸法六塵者,蕅益大師解釋為『不著其因,不取其果』,若以布施而論,因即能施、受施、所施,此三輪皆六塵因緣和合而有;果即富貴、聰明、乃至妙色身,亦皆六塵因緣和合而有,既然因果皆因緣和合而有,因緣無性,離心無有,故空;心動緣起,如幻如夢,能作九界因緣,故假;惟心所現,因心成體,體即法界實相,非空非有,即空即有,故中。既然因果即空即假即中,欲著,卻不可得;欲取,亦不可得;欲不修行六波羅蜜,更不可得也。是故,不住於相,即是稱性而住,住於般若矣。既然落實無所住無上菩提心,則所見不異實相,所行破盡煩惱,修因既然如此不可思議,所得果報豈可思議哉。末世狂禪,不解無住真意,但執著無住之名,妄計無般若可住、妄計無淨土可生,卻住於惡取空見。蕅益大師為令此輩不蹈善星比丘覆轍,於無住中巧說住般若,於無生中巧說生淨土,誠良藥也。 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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須菩提。於意云何。可以身相見如來不。不也。世尊。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。何以故。如來所說身相。即非身相。佛告須菩提。凡所有相皆是虛妄。若見諸相非相。即見如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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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來果德不思議,身相非相即實相,不離諸相說非相,於佛三身如是見。
論曰。準餘諸論。自此以下。皆為問荅遣疑也。恐有疑曰。菩薩施時不住於相。云何致成果時福相。故逆問曰。可以身相見如來不。尊者已達法身真理。隨即荅曰。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。何以故。如來所說身相。即非身相。蓋實相不變隨緣。說為身相。隨緣不變。即非身相。此則已悟報化非真不離於真。佛迎其解而廣之曰。凡所有相皆是虛妄。不惟取報化修德之相。名為虛妄。即復取法身性德之相。亦是虛妄。若見諸相非相。如達全波即水。無別波相。全漚即海。無別漚相。則不於法身外別取報化相。亦不於報化外別取法身相。而頭頭法法。皆是如來一體三身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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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身德、般若德、解脫德是為如來不思議果德;如來以法身為身,故曰身相非相即實相;法身雖非相,文字般若、解脫德,若為不識法身之眾生故,卻不妨示相以導歸實相,故曰不離諸相說非相,應當如是見於佛之三身。
  以上其實已經將金剛般若要旨交代完畢,經文從此以下,都是以問答的模式破解讀者的疑惑。例如此處,世尊之所以問須菩提尊者『可以身相見如來不』,是先預見到將來的讀者可能會有這樣的疑惑『菩薩施時不住於相。云何致成果時福相』,也就是可能會懷疑無相之因為何能致有相之果,其實,此疑問是眾生果報,多由生滅得失心而作,而以自身之煩惱習氣推估菩薩修行因果,故有此疑。須菩提尊者知道佛問話的真意,所以配合演出雙簧,答曰『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。何以故。如來所說身相。即非身相』。至於應如何觀佛三身,已如蕅益大師偈語所示。
  實相般若,不變而隨順眾生得度之緣,起解脫之大用,隨眾生樂見,則現同類異類身而為之演說,所以說名為身相。即此隨緣而現的報身化身,現而實不現,來而實無來,滅而實未滅,如天台智者大師曰,『靈山一會儼然未散』,不生不滅,不增不減,故即非身相,這就是蕅益大師所謂『報化非真不離於真』、『不於法身外別取報化相。亦不於報化外別取法身相』。見相即是見性,故六塵皆法身;隨有緣相皆能致六波羅蜜大用,故六塵皆解脫,故『頭頭法法。皆是如來一體三身矣』。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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須菩提白佛言。世尊。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生實信不。佛告須菩提。莫作是說。如來滅後後五百歲。有持戒修福者。於此章句能生信心。以此為實。當知是人。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。已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。聞是章句。乃至一念生淨信者。須菩提。如來悉知悉見是諸眾生得如是無量福德。何以故。是諸眾生。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。無法相。亦無非法相。何以故。是諸眾生若心取相。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。若取法相。即著我人眾生壽者。何以故。若取非法相。即著我人眾生壽者。是故不應取法。不應取非法。以是義故。如來常說。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。法尚應捨。何況非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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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戒修福有智慧,善根深故福德多,佛眼所見佛智知,離我法執度彼岸。
論曰。不住相施為清淨因。諸相非相為清淨果。超情離見。誰能信樂。尊者因此致疑。佛荅釋云。莫作是說者。不定之辭也。若無三種善根。雖在佛世實信不生。若有三種善根。雖後後時能生淨信。三善根者。一持戒。二修福。三有智慧。一持戒者。功德施云。過去生中見無量佛咸供養故。供養有三種。一給侍左右。二嚴辦所須。三詢承法要。能守護故。名曰尸羅。謂能善守六情根故。彼復有三。一能離尸羅。離於十不善業故。二能作尸羅。作於菩提分業故。三能趣尸羅。趣於第一義諦故。二修福者。功德施云。種無貪等三善根故。質直柔和及智悲等。三有智慧者。了知生法二俱空故。知生空者。即是無我人等相。知法空者即是無法相亦無非法相。雖云二空。祇是一理。不取則我法本空。一取則二俱成著。此三善根。前不兼後。後必具前。前二為助。後一為正。若無正信。則助善福微。若無助善。則正信不發。由根深故。福乃無量。佛智所知。現量而知。非比知也。佛眼所見。照窮因果。非肉眼也。世有侈談無相。而尸羅福德置諸罔聞者。妄謂不著戒相。不知全墮破戒相中。妄謂不著福相。不知全墮眾罪相中。是以如來殷勤鄭重。特申誡云。何以故。若取非法相。即著我人眾生壽者。蓋凡夫未達戒之與福。當體即是無相。而欲別求無相戒福。不知一撥戒福法相。便墮非法相中。既取非法。生執宛然。欲會二空。愈趨愈遠。故曰。法尚應捨。何況非法。猶佛頂所云。尚無不殺不盜不婬云何更隨殺盜婬事也。非法相如病。法相如藥。病盡藥除。何更取病。非法相如此岸。法相如筏。已度彼岸尚捨於筏。豈更作此岸事。若未到彼岸。祇應痛捨非法此岸。不應輒捨法相之筏。若已到彼岸還來度生。祇須用法相之筏。亦不須用此岸之非法。或於此岸示作警策。如婆藪調達等。又當別論。然今行人幸自捫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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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續上文所說,不住於相而行布施,為清淨因;如來身諸相非相,為清淨果,因與果皆超越凡情、離戲論見,故須菩提尊者疑眾生不能於此清淨因果生清淨信。佛答『莫作是說』,意思是不一定如此。若眾生無三種善根,雖在佛世,亦不能於此清淨因果生清淨信;若眾生有三種善根,雖生末法時期,亦能於此清淨因果生清淨信。蕅益大師在此引用功德施菩薩所造『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破取著不壞假名論』,簡稱功德施論,來解說持戒、修福、有智慧這三善根。三善根論中已陳,不在贅述,僅補充名詞解釋。『尸羅』者,即是戒律的梵文音譯。『十不善業』者,即是殺生、不與取、欲邪行、妄言、兩舌、惡口、綺語、貪、瞋、邪見。『菩提分業』者,有三十七項,即三十七菩提分法,又譯為三十七道品。『第一義諦』者,無上故曰第一,超越世間法、也超越出世間法,亦不離世間法與出世間法的無上佛道。『無貪等三善根』者,無貪、無嗔、無邪見。『質直柔和』者,心正而無偽曲、意柔而順於道。『生法二俱空』者,即生空、法空,生空是無我相、無人相、無眾生相;法空者是無法相亦無非法相。雖說有兩種空,但是為同一道理,若能不執取,則法、我本來即空,一但執取,二俱不空。若就唯識而論,有第六意識的分別我執、分別法執,以及第七意識的俱生我執、俱生法執。第六較粗,界內定慧可破;第七微細,需阿羅漢以上定慧方可察知。雖粗細有別,然以唯心識觀卻可以同時薰修,六祖所謂六七因上轉者也。
  本段末後,蕅益大師苦口婆心,勸讀者不可以執理廢事,只貪圖有智慧名相而罔置持戒、修福。真有智慧者,必定勤修福慧、勤持淨戒,因為戒與福,當體即是無相,無相智慧就在持戒修福之中,不可離持戒修福而別求無相智慧也。反之,執理廢事者,自詡為『不著戒相』,卻正好墮於破戒相中;自詡為『不著福相』,卻正好墮於眾罪相中。所以世尊告誡『若取非法相,即著我人眾生壽者』。這是因為一旦以斷滅空見,撥無戒福法相,便墮於破戒相、眾罪相等非法相中,如此,則眾生的執著尚且一分未去,欲以此邪見契入我法二空,猶如南轅北轍,愈行愈遠。故經曰『法尚應捨。何況非法』,正如楞嚴經所云『尚無不殺不盜不婬,云何更隨殺盜婬事也』。戒相、福相尚且無相而不可執有,怎可反而墮落於破戒相、眾罪相之中呢。最後在以病藥喻、岸筏喻來做說明,文顯易知,豈可於清淨戒行之外別求非法非非法之行哉。。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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須菩提。於意云何。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。如來有所說法耶。須菩提言。如我解佛所說義。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。何以故。如來所說法。皆不可取不可說。非法非非法。所以者何。一切賢聖。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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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若可得及可說,即是有為非實義,所說非是無因緣,順於賢聖無為證,
無為差別義應知,譬如丈尺虛空等。
論曰。若復度彼岸時。法與非法皆捨。云何世尊得菩提法有所說耶。為遣此疑。故設此問。尊者深會佛旨。故隨答言。無上菩提超情離見。即是究竟彼岸。不但無非法相。亦無法相可得。故云無有定法名無上菩提。所證既超情離見。所說亦超情離見。故云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。何以故。實相彼岸。雖復言語道斷心行處滅。不可取說。而如來以四悉檀因緣故。亦可得說。但所說法。由其隨順四悉檀故。所以一文一句。罔不超情離見離過絕非。而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也。蓋不惟如來所證所說超情離見離過絕非。即一切賢聖所證亦皆超情離見離過絕非。以一切賢聖同入無為法故。既曰無為。云何差別。須知無為無差別。差別不離無為。譬如虛空非丈尺。丈尺顯虛空。又如入海漸次轉深。海非深淺。淺深皆海。以無為法而有差別。則非斷無明矣。柰何執性奪修。許即不許六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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蕅益大師偈云『法若可得及可說,即是有為非實義』,這是承續前段不取法相、亦不取非法相之旨,實相般若,不可得、不可說,而為一切生滅得失、言語造作之本,故若可得可說即非實相。『所說非是無因緣,順於賢聖無為證,無為差別義應知,譬如丈尺虛空等』,這是說雖實相不可說,隨順眾生四悉檀因緣,善巧方便,則不妨以四邊說法(空、有、亦空亦有、非空非有),令當機眾生種善根、生歡喜、改過、修善、契入實相。最後以虛空丈尺喻說明,譬如丈尺並非虛空,但須丈尺顯示虛空的廣大,譬喻言說並非實相,但需譬喻言說方便眾生悟入實相;丈尺雖非虛空,但何嘗離於虛空,譬喻言說雖非實相,但亦何嘗離於實相呢。同理,『以無為法而有差別』亦復如是,無為法本無差別、不可差別,但為四悉檀因緣故,不妨以種種差別方便眾生悟入,故無量法門誓願學,而無量法門說有差別亦可,說無差別亦可;實相般若,不可得、不可說,為眾生故,說亦得、不說亦得;差別說亦得、不差別說亦得,故無定法可說而出廣長舌相徧覆虛空法界也。
  最後補充『許即不許六』的典故。天台宗將圓教修證位階開為六級,理即佛、名字即佛、觀行即佛、相似即佛、分證即佛、究竟即佛。『執性奪修』是指但說眾生即是佛,而不明佛能做煩惱眾生,故以為知道本有佛性,就不用持戒、修福、破煩惱、開智慧,執著無相,卻完全墮入無修之相,也是一類可憐眾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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須菩提。於意云何。若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。是人所得福德。寧為多不。須菩提言。甚多世尊。何以故。是福德即非福德性。是故如來說福德多。若復有人於此經中受持。乃至四句偈等。為他人說。其福勝彼。何以故。須菩提。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。皆從此經出。須菩提。所謂佛法者。即非佛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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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施具足二莊嚴,財施非因故非勝,應知法施離取著,取著不名為受持。
論曰。此以財施福德。與法施為格量也。財施雖多。於三檀中但屬資生。今能受持為他人說。須具三種善根。如前所明。當知具足二莊嚴也。又財施若非般若為導。則彼修癡福者。名為第三世怨。以其增長生死。不動不出。故云即是非福德性。但是對少說多。多則有限。法施出生佛果功德。是出世因。其福極勝。既作此格量已。仍恐末世隨語生解。偏執此經以為佛法。不復更修餘福。故復告云。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。蓋受一非餘是名魔業故也。又復應知。既一切佛法皆從此經出。則一切法皆即此經。譬如金作種種器具。則種種器具皆金。故知六度萬行無非般若。若妄計此般若別是一法獨勝餘法者。則便成非法矣。言乃至四句偈者。明其極少。隨以少文而攝全義。堪名一偈。無偏指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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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莊嚴即是攝取佛土、教化眾生。若財布施只限於資生眾具的給予,而未將此因緣令眾生歡喜、止惡、修善、進而悟入第一義地實相般若,則財布施即非以般若為前導,若此,行布施者次世即可能得大福報而作眾惡過,再次世則受大惡果,此名三世佛冤。所以若無般若為導,則『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』豈能與法施較量哉。又,不可以法布施而撥無財布施乃至撥無一切有相善行,何以故,若以般若為導,則一切有相善行皆是法布施矣,豈可於一切有相善行之外別求般若之行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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須菩提。於意云何。須陀洹能作是念。我得須陀洹果不。須菩提言。不也。世尊。何以故。須陀洹名為入流。而無所入。不入色聲香味觸法。是名須陀洹。須菩提。於意云何。斯陀含能作是念。我得斯陀含果不。須菩提言。不也。世尊。何以故。斯陀含名一往來。而實無往來。是名斯陀含。須菩提。於意云何。阿那含能作是念。我得阿那含果不。須菩提言。不也。世尊。何以故。阿那含名為不來。而實無不來。是故名阿那含。須菩提。於意云何。阿羅漢能作是念。我得阿羅漢道不。須菩提言。不也。世尊。何以故。實無有法名阿羅漢。世尊。若阿羅漢作是念。我得阿羅漢道。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。世尊。佛說我得無諍三昧。人中最為第一。是第一離欲阿羅漢。世尊。我不作是念。我是離欲阿羅漢。世尊。我若作是念。我得阿羅漢道。世尊則不說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者。以須菩提實無所行而名須菩提。是樂阿蘭那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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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無為法有差別,四果智斷皆無生,無諍離欲最寂靜,無所行故如是行。
論曰。此即釋上一切賢聖。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之疑也。疑曰。既稱無為。那有差別。既有差別。那是無為。今明四果。同證無為。不妨差別。雖有差別。皆證無為。故大品云。須陀洹若智若斷。是菩薩無生法忍。乃至阿羅漢若智若斷。是菩薩無生法忍也。須陀洹此翻預流。亦翻逆流。言入流者。入即是預。約聖法流言之。入亦名逆。約生死流言之。理實無入無出無逆無順。但以背覺合塵。假名為出法性入生死。背塵合覺。假名為逆生死預法性耳。無所入者無為法性無能所故。非六塵故。眾生無始以來。迷情妄見。不脫六塵境界。乃至非想非非想定。祇是意家微細法塵。若見道十六心滿。無漏智生。不見有少許法相可得。爾時初預無為聖流。於無為法中尚多差別。今時暗證之徒。不達法相。每取空寂以為究竟。能所宛然。輒言無能無所。大似靈龜曳尾。轉掃轉多。不知彼所取空。不出二種。一者。逼拶功極。忽令世界身心平沉不現。如擊石火。似閃電光。瞥爾乍覩空寂。名豁達空。二者。平日習聞真空言教。不解真空旨趣。於習坐時。捨生取滅。念念希求空寂勝境。由功深故。空境現前。名變相空。此二種空。皆法塵攝。乃是定中獨頭意識所現相分。於須陀洹所證無為。永非其分。以彼分別我執種子全未斷故。譬如認驢鞍橋。喚作阿爺下頷。豈不謬哉。是故末世狂禪。往往證此二種空後。方便破戒破見。自誤誤他。若實預流。云何破戒。破戒已非預流。云何濫叨極聖。而云無罪無果報耶。斯陀含名一往來。謂欲界九品思惑。前六品盡。餘有三品故。一往天上。一來人間。便得漏盡。言實無往來者。如瓶中擎空本無出入故。阿那含名為不來。謂欲思已盡。即於上界入般涅槃。不復來生此欲界中。言實無不來者。彼界不增。欲界不減。如瓶貯空去。此本瓶地。虛空不減少故。阿羅漢名無著。亦名應供。亦名殺賊。亦名不生。三界諸惑永斷盡故。實無有法名為不生。若有不生法可得。則能所宛然。四相全在。故尊者復述自行為證。夫有欲則有諍。有諍則名喧雜。非真寂靜。若有得有行。即便有欲有諍。云何得名無諍。離欲故不思議。經云。佛問文殊。汝得不思議耶。文殊答言。不也。世尊。我即不思議。云何以不思議得不思議。故知大小雖殊。冥會是一。故得援四果以證般若。末世禪講。各有以所得心。自是非他。熾然諍競。其違二空甚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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蕅益大師獨具慧眼,用『此即釋上一切賢聖。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之疑也』作為為本段的科目。前段之以無為法而有差別是論說法無定法可說;此處以無為法而有差別是論是論證果亦非一果所限也。說法入道為因,修行證位為果。眾生根基因緣有別,順悉檀故,無定法可說;妄惑破處即顯理體,妄業改處即是果位,眾生妄惑、妄業千差萬別,豈一果能限哉。然千差萬別者,相也;理體惟一,性也。理體實相般若,既稱無為,那有差別,無差別故,同證一理體也,是不以修廢性。果位既有差別,豈是無為,非無為故,能次第證入也,是不以性廢修。所以『今明四果。同證無為。不妨差別。雖有差別。皆證無為』。見道十六心,是對欲界、色界、無色界苦集滅道,破見惑、證真智的十六個過程,(2X4X2=16,界分欲和上兩界,故2;四聖諦,故4;破惑、證智,故2),如此十六心圓滿,得預小乘初果須陀洹。再漸次斷除三界81品思惑,得預小乘四果阿羅漢。
  以下再說暗證之愚。蕅益大師舉出豁達空、變相空為暗證之境,警惕學人不可少得為足,更不可以認斷滅空相為無所得心,這是佛法修證最危險的歧路。豁達空、變相空尚且不是見道十六心的少分,更何況實相般若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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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告須菩提。於意云何。如來昔在然燈佛所。於法有所得不。不也。世尊。如來於然燈佛所。於法實無所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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悟無生忍獲授記,無生無性無所得,是故了無所得時,方堪無上菩提記。
論曰。四果既不可得。無生法忍亦不可得。云何說言佛於然燈佛時得無生法忍耶。為斷此疑。故言於法實無所得。實無所得。是名無生法忍。設有少法可得。皆是誑妄。譬如演若之頭。衣裏之珠。決定非從他得。然不得言無頭無珠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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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段『演若之頭』是出自楞嚴經的典故,演若達多是人名,一天迷濛之中,誤認為自己的頭不見了,瘋狂亂竄,直到突然醒悟,發現頭根本未嘗失去衣裏之珠。』是出自法華經的典故,一個窮人不知道自己的衣服裡藏著價值百萬的名珠。演若達多迷失時,頭雖在而猶若失去,一旦幡然醒悟,頭雖似失而復得,而實無所得也。無生法忍、無上菩提亦復如是,本具足故,雖證得而實無所得;不曾失故,雖惑障而實不稍減。正因為本自具足而實不曾失,故眾生皆可證得,絕非斷滅空見也。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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須菩提。於意云何。菩薩莊嚴佛土不。不也。世尊。何以故。莊嚴佛土者。即非莊嚴。是名莊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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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種佛土皆惟心,心淨土淨離造作,迷心嚴土嚴非嚴,知土惟心嚴自在。
論曰。無生法忍。既無所得。攝取佛土。教化眾生。亦復無所得耶。為斷此疑。故云莊嚴佛土者。即非莊嚴是名莊嚴。夫土有四種。一常寂光土。即自受用處。二實報土。三方便土。四同居土。即化眾生處。而皆不離自心。若自心無明。究竟永盡。即莊嚴常寂光土畢竟清淨。若為攝化自心菩薩眾生。故莊嚴實報土令得清淨。若為攝化自心二乘眾生。故莊嚴方便土令得清淨。若為攝化自心六凡眾生。故莊嚴同居土令得清淨。所化眾生。既非性外。所取佛土豈離自心。故淨名云。隨其心淨則佛土淨。實非離於心性。別有外依報境可莊嚴也。是故諸佛心內種種眾生。還依淨心之業。隨其修力。生於眾生心內諸佛土中。所謂五濁障輕生同居淨。體法斷惑生方便淨。圓妙三觀生實報淨。究竟智斷生寂光淨。如此能化所化。能生所生。皆惟心故。性離造作。若達心外無土。淨心即是淨土。終日莊嚴而無莊嚴之相可取。亦無莊嚴之相可著。是名真實莊嚴佛土。能於一心性中。施設四種淨穢等土。橫豎示現。種種自在。若不達惟心。妄謂心外有土可施莊嚴。則是有相有為。塵非常住。故云即非莊嚴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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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段既然說『無生法忍。既無所得』,觀者可能會有,那麼『攝取佛土。教化眾生。亦復無所得耶』之疑。因為攝取佛土、教化眾生,就是一切諸佛菩薩的本懷。無生法忍是證果,攝取佛土、教化眾生是起用,果既然得而無得,那麼用自然攝而無攝,教而無教了。何以故,眾生顛倒夢想而自起眾生相,業苦聚積而起五濁相,顛倒夢想即空假中,故眾生相、五濁相不可謂之有,不可謂之無,若未醒悟,地獄實有,若惑破處、業淨處,九界本空。再者,眾生即空,故教化即非教化;眾生即假,故隨九界根基,遍攝八萬法門已教化之;眾生即中,故九界眾生,收歸一心,非空非有不可思議,故教化亦不可思議也,此所謂自心九界眾生無邊誓願度,而無所度者也。教化眾生如此,攝取佛土可以例知。如是不思議教化,尚且莊嚴而非莊嚴,豈能以撥無淨土、撥無眾生之斷滅空見而解釋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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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故須菩提。諸菩薩摩訶薩。應如是生清淨心。不應住色生心。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。應無所住而生其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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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心無住二非二,了無二義名淨心,淨心云度淨土因,是故菩薩應修學。
論曰。此承上離相莊嚴之土。而正示離相莊嚴之行也。應如是生清淨心者。即是三檀六度妙行之心。以其不住色等六塵。故名清淨。但誡令勿住六塵。非教令不生心也。終日生心。終日無住。終日無住。終日生心。惟生心故無住。惟無住故生心。說雖有二。義實非二。了此方名淨心。必尅淨土妙果。所以六祖一聞此語。頓悟真乘。後世承言滯句。罕達深宗。惟幽溪師般若融心論。頗窺堂奧。今應略述其意。言無住者。不住諸有為相也。言生心者。生六度萬行心也。自有生心而不能無住者。事度菩薩是也。自有無住而不能生心者。藏通二乘是也。自有先生心而後無住者。藏通佛果是也。自有先無住而後生心者。出假菩薩是也。自有無住非生心生心非無住者。別教地前是也。自有即無住而生心即生心而無住者。別教地上及圓教名字住去是也。別教雖界外法。於此二義。始猶分二。後方不二。惟圓教行人。從始至終。了達非二。是故圓觀取為淨土真因。復次。一切凡夫。妄於三界種種取著。恒住六塵究竟推之。心境遞遷。何嘗有住。是謂理即無住。一切二乘。妄於偏真。灰心泯智。離分段生。盡理言之。變易全在。何嘗不生。是謂理即生心。圓人了知。住即無住。無生即生。從此故有名字無住生心。乃至究竟無住生心。復次。言無住者。不住生死。不住涅槃。不住二邊。不住中道。故名無住。言生心者。生上求心。生下化心。生折伏心。生攝受心。徧於法界。窮於三際。故名生心。今人聞空。便取於空。尚非無住少分之旨。況生清淨心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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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段『承上離相莊嚴之土。而正示離相莊嚴之行也。』欲攝取自心不思議九法界四種淨土,則必以不思議六度波羅蜜行為因,如法藏比丘『於不可思議兆載永劫,積植菩薩無量德行……,不著色聲香味觸法,忍力成就,不計眾苦。少欲知足,無染恚癡,三昧常寂,智慧無礙,……,勇猛精進,志願無倦。專求清白之法,以惠利群生。恭敬三寶,奉事師長。以大莊嚴具足眾行,令諸眾生功德成就。住空無相無願之法,無作無起,觀法如化。』故知『應無所住而生其心』,即是無上菩提心,即是『三檀六度妙行之心』也,豈能以放逸懈怠之斷滅空見而解釋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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須菩提。譬如有人。身如須彌山王。於意云何。是身為大不。須菩提言。甚大。世尊。何以故。佛說非身。是名大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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妙高山王勝一切,而不取我是山王,報佛非身亦如是,無分別故名大身。
論曰。若不取一切法者。云何諸佛得成徧滿自在身耶。為斷此疑。故言非身是名大身。古論云。如須彌山王。勢力高遠。故名為大。而不取彼山王體。云我是山王。以無分別故受樂報。佛亦如是。以得無上法王體故名為大身。而不取彼法王體。云我是法王。以無分別故。復次。須彌山王。止是片喻。以彼山王非餘山故。佛以法界為身。非如山王對小說大。一切諸法。皆即佛身。是名大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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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以法界為身。一切諸法。皆即佛身。是名大身。』一切諸法,皆是因緣所成,故即空假中,故即實相,故非法非非法。既然佛以法界為身,則非身非非身,是名大身,此論佛之法身也。若報身、若化身,即是教化眾生之淨土、示現,故即是三檀六度妙行之身也。豈能以撥無佛身之斷滅空見而解釋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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須菩提。如恒河中所有沙數。如是沙等恒河。於意云何。是諸恒河沙。寧為多不。須菩提言。甚多。世尊。但諸恒河尚多無數。何況其沙。須菩提。我今實言告汝。若有善男子善女人。以七寶滿爾所恒河沙數。三千大千世界。以用布施。得福多不。須菩提言。甚多。世尊。佛告須菩提。若善男子善女人。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。為他人說。而此福德。勝前福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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功德施云。此之勝喻。何不先舉。以諸凡夫未見真實。先為廣說。不生信解。漸次聞之乃生信故。復次。受持福多。以十三種因而得成福。所謂處可恭敬故。人可尊崇故。一切勝因故。彼義無上故。越內外多故。勝佛色因故。超內施福故。同佛出現故。希能信解故。難有修行故。信修果大故。信解成就故。威力無上故。世尊何故慇懃說此諸因相耶。以諸眾生。行資生施。求財位果。不持正法。斷諸苦因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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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段以不住相布施和極大數有相財寶布施較量福德,以不住相布施有13種勝因遠勝有相財寶布施。然讀者須知,不離有相布施而有不住相布施也,若離有相布施而別求不住相布施無有是處,豈能以撥無布施之斷滅空見而解釋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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復次。須菩提。隨說是經乃至四句偈等。當知此處。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皆應供養。如佛塔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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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曰。此即處可恭敬也。以是轉法輪處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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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前蕅益大師所說,四句偈是極少的經文,若能通達三般若,則一經、一品、乃至一句、一字都具足無量功德,何以故,稀有故、生實相故、住持佛法故、功德無盡藏故。所以當知,金剛經即是轉法輪處,故須供養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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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況有人盡能受持讀誦。須菩提。當知是人。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。若是經典所在之處。即為有佛若尊重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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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曰。此即人可尊崇也。領納無違曰受。終始不忘曰持。對卷曰讀。離卷曰誦。最上第一希有法。即菩提也。成就故可尊崇。非果而果。即為有佛。非因而因。即為尊重弟子。謂文殊普賢等。私謂何況有人等是人可尊崇。經典所在等是法可貴重。以文字住世。能傳實相因果法故。亦可分為二種福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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領納無違,是聞而信解;終始不忘,是正念憶持;盡能受持讀誦者,徹底領會金剛般若奧義而直持不忘,如是之人,必定成就無上正等正覺。菩薩是因人,佛是果人,若能盡能受持讀誦金剛經,行正因必成正果,故即為有佛若尊重弟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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爾時須菩提白佛言。世尊。當何名此經。我等云何奉持。佛告須菩提。是經名為金剛般若波羅蜜。以是名字。汝當奉持。所以者何。須菩提。佛說般若波羅蜜。即非般若波羅蜜。是名般若波羅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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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曰。此即一切勝因也。遵修為奉。任宏為持。金剛般若。破惑惑無不盡。照理理無不顯。體即非破非顯。以般若離一切相即一切法。非別有法名般若故。一切諸法皆般若故。如是奉持。能於世出世法。究竟達其本末邊際。名波羅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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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段論釋何以『佛說般若波羅蜜。即非般若波羅蜜。是名般若波羅蜜』破惑為文字般若之用,照體為觀照般若之能,此為『佛說般若波羅蜜』也;實相般若,非照非破,而為一切照、一切破之體,此為『即非般若波羅蜜』也;佛善說一體實相三般若,是為『是名般若波羅蜜』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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須菩提。於意云何。如來有所說法不。須菩提白佛言。世尊。如來無所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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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曰。此即彼義無上也。以般若波羅蜜中。文字性離。不可以文字而說取故。故云四十九年不說一字。所謂終日說而無說。非以默然為不說也。若不了無上義。即彼默然亦意言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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諸法因緣生,因緣所生諸法,當體即是空、假、中。釋尊說法四十九年,講經三百餘會,因眾生因緣故說,根機差別亦無定法可說,以八萬四千法門遍成九法界得度因緣,舉凡放光現瑞、著衣持缽、持戒趺坐,乃至拈花微笑,皆是說法,故不可謂之無說,故說名為假;釋尊一一妙行,亦皆是緣生性空,故不可謂之定有,故說名為空;文字般若,非空非有,實相無相,收歸一心,故說名為中。今經說空而破空,故云『如來無所說』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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須菩提。於意云何。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塵。是為多不。須菩提言。甚多世尊。須菩提。諸微塵。如來說非微塵。是名微塵。如來說世界。非世界。是名世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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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曰。此即越內外多也。微塵指內多言。世界指外多言。微塵非微塵。則微塵不多而持經福多。名越內多。世界非世界。則世界不多而持經福多。名越外多。復次。凡愚不了諸法惟心。謂微塵積為世界。世界析為微塵。不知微塵非微塵。云何可積為世界。世界非世界。云何可析為微塵。惟般若菩薩。了知微塵世界無實性故。故云即非微塵世界。了知無性之性。即是微塵世界之實性故。故云是名微塵世界。斯則空有雙明。遮照不二。所以福德超勝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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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段以因緣所生諸法,當體即是空、假、中,來觀微塵、世界。妙觀若成,妙行有本;妙行若恆,妙果斯證,故次論如來三十二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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須菩提。於意云何。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。不也。世尊。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見如來。何以故。如來說三十二相。即是非相。是名三十二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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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曰。此即勝佛色因也。若據藏佛三十二相。積百福成一相。治大千盲人愈為一福等。則以積福為因。然使不達法身應本。不達性具相好。則應化身相。終歸無常。豈可以此見如來耶。般若菩薩深知法身非相。具一切相。隨拈一相。皆極塵剎相海不可思議。安得定作相解。故云即是非相。是名微妙淨法身具相三十二。相相皆法界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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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十二相的說法源自古印度,傳說統一四海的轉輪聖王擁有三十二個面貌和身體特徵。釋迦牟尼佛初生時,便已具有轉輪聖王的德相。大乘佛教認為,佛陀的三十二相,是一種示現,也是在因地為菩薩修行時積累福德所獲的果,體現了佛陀的內德。既然以空、假、中,來觀微塵、世界,則亦必須以空、假、中,來觀佛三十二相。三十二相因緣所起,緣散則無,故空,故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見如來;三十二相能作娑婆世界眾生得度因緣,例如阿難尊者觀佛相好出家,故非空,不可離三十二相而見如來;三十二相亦是心現識變,故亦即實相,實相非相,故『即是非相。是名三十二相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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須菩提。若有善男子善女人。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。若復有人。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。為他人說其福甚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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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曰。此即超內施福也。七寶乃至國城妻子名為外施。今施身命名為內施。內施福德。雖復倍多。以格持經。終不能及。以施身未必永斷身因。持經法施能斷自他生死因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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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段與受持四句偈較量福得,若不解實相三般若,豈止前述以滿恒河沙數三千大千世界七寶用以布施,其福不能相比,即使以滿恒河沙數三千大千世界身命用以布施,其福不能相比,何以故,妙觀不成,一切福得還成有漏之因,若無慧觀,福大則造罪亦大。然妙觀成就,亦不離財寶、身命等布施也,何以故,布施等不礙實相故,般若波羅蜜不離布施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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爾時須菩提。聞說是經。深解義趣。涕淚悲泣而白佛言。希有。世尊。佛說如是甚深經典。我從昔來所得慧眼。未曾得聞如是之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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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曰。此即同佛出現也。佛興於世。薄福難遇。此經亦然。預聞者少。須菩提隨佛覺悟。於此正法。昔尚不聞。是故希有同於佛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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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身難得,佛世難值,正法難聞也。因此稀有難值之心,方成懇切精進之修行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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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尊。若復有人。得聞是經。信心清淨。即生實相。當知是人。成就第一希有功德。世尊。是實相者。即是非相。是故如來說名實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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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曰。此即希能信解也。聞慧清淨。登圓五品。名為得聞。思慧清淨。垢落根淨。名信心清淨。修慧成就。分破分顯。名生實相。任運決至大菩提果。名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。實相無生而言生者。猶大品所明諸法不生而般若生。蓋解諸法本自不生即是無生。觀智現前。說名為生也。實相即是非相者。非有相。非無相。非亦有亦無相。非非有非無相。以要言之。離一切相即一切法。離即離非。是即非即。故名實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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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解釋名詞,再說整段主旨。聞慧、思慧、修慧是指以智慧聞法、思維、修證。蕅益大師在此用天台圓教六個修證位階(六即佛)的標準來闡述這三個名詞,登圓五品,是觀行即佛位,修行人能用一心三觀、實相三般若漸漸降伏見思惑、塵沙惑、無明惑;垢落根淨,是六根清淨位,也就是相似即佛位,一心三觀功純,無一時一刻離於慧觀,言語造作不離六度波羅蜜;分破分顯,無明漸漸破、實相漸漸顯,是分證即佛位。如是修行人必定成佛,如人間優曇花,故名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。
有相。無相。亦有亦無相。非有非無相。』這就是四邊,若不善用,即成四謗,無說其有,名增益謗;有說其無,名減損謗;自相矛盾,名相違謗;正反皆非,名戲論謗。故經云,般若如大火聚,四邊皆不可觸,觸之即燒。何以故,實相無相故,不可以四邊說之。但是,實相成一切相,亦不可離四邊說之,故經亦云,般若如清涼池,四邊皆可入,入則清涼。可以總結為『離即離非。是即非即』,此句出於楞嚴經。於實相般若能聞思修者,破一切惡法斷滅相,成一切布施持戒修福法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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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尊。我今得聞如是經典。信解受持。不足為難。若當來世後五百歲。其有眾生得聞是經。信解受持。是人即為第一希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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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曰。此即難有修行也。末世障深。故信解受持倍為希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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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五百歲』即大集經所說五種五百年中的第五個五百年。在佛滅後之第一個五百年間,因為正法興盛,得到解脫的人很多。在佛滅後之第二個五百年間,雖然無人獲得解脫,但是修學禪定的人很多。在佛滅後之第三個五百年間,真正修行佛法的人雖然稀少,但是喜歡聽聞佛法的人很多。在佛滅後之第四個五百年間,世人很喜歡建立佛塔和寺院。在佛滅後之第五個五百年間,戒定慧三學已被世人遺忘,唯以鬥諍為能事,是增長邪見的時期。『末世』就是指末法時期,我們現在正值末法時期。合起來說,『後五百歲』就是指佛滅後2500年,眾生大多遺忘戒定慧三學,以鬥諍為能事,所以能夠悟入實相般若者,非常稀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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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以故。此人無我相。無人相。無眾生相。無壽者相。所以者何。我相即是非相。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是非相。何以故。離一切諸相。即名諸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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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曰。此即信修大果也。設復計有少許我人等相。決不能信此經。設於此經信解受持。決能了達我人等相。當體即是無相。如翳盡華亡。華處即是空處。非滅華而取空也。是故離一切華相。亦離別取空相。即名諸佛證大果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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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段申明信解受持者為第一希有的讚嘆。如是者,觀諸法當體即空、即假、即中,非滅相而取空,故為觀行即佛,未來必證無上正等正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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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告須菩提。如是如是。若復有人得聞是經。不驚不怖不畏。當知是人甚為希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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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曰。此即信解成就也。疏云。一往怛愕名驚。心膽怯弱名怖。深惡前事名畏。又驚是始行。怖是二乘。畏是外道。又初聞經不驚。次思議不怖。後修行不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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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段陳述能信解本經之人對於本經的態度,應該是不驚不怖不畏,何以故,持戒修福善根深故,已非初學,已能超越外道、二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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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以故。須菩提。如來說第一波羅蜜。即非第一波羅蜜。是名第一波羅蜜。
[]論曰。此即威力無上也。據功德施論云。經曰。須菩提。如來說第一波羅蜜。須菩提。此第一波羅蜜。如來說。彼無量諸佛亦如是說。釋曰。云何名第一。無與等者故。云何無與等。一切佛法中威力最勝故。一切諸佛同演說故。今經無諸佛同說之文。直云即非第一波羅蜜。是名第一波羅蜜。當知第一波羅蜜。統一切法。無有一法。獨是第一。亦無一法而非第一。如轉輪王之所統御。一切皆是輪王境界。設無輪王則無所統設。無所統亦不名輪王也。齊此是明十三種因。持經之福。多於寶施。以頌攝曰。
處尊人重經同佛 一切勝因義無上 越內外多勝色因 超內施福同佛現
希能信解難修行 果大成就威無上 是故受持說此經 沙界寶施福非類
[]
此段蕅益大師引用金剛經功德施論的十三種因,講解為何實相般若名為『第一波羅蜜』,包括為一切法之源底、統攝一切法、無有一法能過其外、最為尊貴無比。但是實相無相,不可言說心緣,故即非一切法所能指陳,故『即非第一波羅蜜』,正是因為是一切法、非一切法、離即離非、是即非即,所以『是名第一波羅蜜』也。

[]
須菩提。忍辱波羅蜜。如來說非忍辱波羅蜜。是名忍辱波羅蜜。何以故。須菩提。如我昔為歌利王割截身體。我於爾時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。何以故。我於往昔節節支解時。若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。應生瞋恨。須菩提。又念過去於五百世作忍辱仙人。於爾所世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。是故須菩提。菩薩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。不應住色生心。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。應生無所住心。若心有住。即為非住。是故佛說菩薩心不應住色布施。須菩提。菩薩為利益一切眾生故。應如是布施。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。又說一切眾生即非眾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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忍即般若離四相,三施六度亦復然,是故應生無住心,利益一切如幻眾。
論曰。若佛法中惟般若第一。何必更修餘行。為遣此疑。故言忍辱即非忍辱等。以般若攝一切行。一切行皆是般若故也。遂引往昔妙行為證。言無我相等者。直是了達生空不起我人等想。亦非頑然無想。設使頑無分別。則是愚癡。癡心作因。瞋念還起。縱令竟同木石。終非般若妙智。今以正慧觀察。了知人我本空。故於惡王起大慈悲。興大誓願。乃至成佛最先度之。須知五百世中為忍辱仙修持般若。其來久矣。是故一切菩薩。皆應如此離相發心。言離相者。即是不住六塵等相。言生心者。即是常發大菩提心。若心有住即為非所應住。既達無住。應行三檀妙行。蓋不可因於布施。而遂取著六塵。尤不可希心無住而遂息其三施。以菩薩之法。為欲利益一切眾生故也。又恐人生於空見。謂既云離一切相。如何行施利生。故釋之曰。如來說一切諸相。當體即是非相。不是撥相而別求非相。又恐人生於有見。謂既云利益眾生。如何無眾生相。故釋之曰。又說一切眾生即非眾生。此正欲人行即相離相之施。利無生幻生之眾也。
[]
此段以釋尊前世作忍辱仙人的例子,告訴我們三個重點,第一,菩薩修六度萬行時,不可著我相、人相、眾生相、壽者相,否則即非六度波羅蜜。第二,不著我相、人相、眾生相、壽者相,仍須勤修六度萬行,否則即墮斷滅空。其三,『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』、『應生無所住心』,所以無住生心,即是無作四弘誓願,發此心為一切菩薩成佛的根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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須菩提。如來是真語者。實語者。如語者。不誑語者。不異語者。須菩提。如來所得法。此法無實無虛。
[]
不偽無虛必當理,非妄始終能具照,證法無實亦無虛,以是因緣應諦信。
論曰。若諸佛離一切相證法無性。世間以何相故而信知耶。為斷此疑。故言是真語等。真是不偽。譬如世人為名利故。未證言證。即是偽語。如來不爾。現證無上大菩提故。實是無虛。譬如世人。貪鄙矯妄。雖曾獲通。自知已失。有人來問。但云先得。即是虛語。如來不爾。於大菩提無退失故。如者當理。譬如世人修得四禪。心暫不生。相同寂滅。便向人說。我證涅槃。名不當理。如來不爾。真實證於大涅槃故。不誑者非是幻妄。譬如愚夫。於乾城幻事鏡像水月及陽燄等。非有計有。妄生取著。種種言說。名為誑語。如來不爾。證法實相。是第一義真現量故。不異者。始終無二。譬如術士。於過去事。以其伎能懸遠推測。或然不然。或應不應。則有異語。如來不爾。大圓鏡智。普照三世。洞悉始末。無有遺餘。觀彼久遠。猶若今日。盡未來際。悉見悉知。所說事理。皆無異故。復次。如來所得法。即是一切法之實性。實性無性。無性之性。乃為實性。設於一切法有所取著。則實語是虛語。以其生語見法見。不知實性本無性故。若於一切法無所取著。則虛語是實語。以其不生語見法見。了知無性即實性故。故云此法無實無虛。如此五語。如此妙法。應諦信也。
[]
此段以『如來是真語者。實語者。如語者。不誑語者。不異語者。』說明如來所說法,不同我輩眾生,已證而說,故真語不僞;現證而說,故實語無虛;所證究竟,故如語當理;所證是實相第一義真現量,故不誑語非是幻妄;所證大圓鏡智,遍照過去未來性相因果事理,故所語始終無二不異。先說出如來說法的特性,正是擔心下一句『如來所得法。此法無實無虛』會被我等後世眾生視為戲論法也。『此法無實無虛』必須以即空、即有、即中等三觀會之,否則不能諦信。實相非相,故此法無實;實相能成一切相,故此法無虛;雙離雙即虛實,而為六度萬行本、四弘誓願本、亦為眾生修道之根本,亦為菩薩萬行莊嚴之因地,亦為諸佛所證之果理,故稱實相。

[]
須菩提。若菩薩心住於法而行布施。如人入闇。即無所見。若菩薩心不住法而行布施。如人有目。日光明照。見種種色。
[]
發心修行及慧照,三事互資無先後,如目與色及光明,展轉相資成見義。
論曰。若法無生無性。非實非妄。即是諸佛第一義身。何故菩薩須行施等。既已熾然行施。云何復云不住法耶。為遣此疑。遂說明闇二喻。取相則闇。達理則明。此以目喻所發之心。種種色喻三施萬行。日光喻般若妙慧也。推此喻意。若不發心。則雖常居般若萬行光明鏡中。亦無所見。譬如日光明照諸色。而無目者終無所見。及無萬行。則發心般若亦為虛設。譬如無種種色。用目與日何為。今為行施菩薩而說。故但舉二喻耳。
[]
心住於法而行布施』是事度菩薩,尚未稱理而行故;亦為權教菩薩,尚未顯實而行故,故有五度而無波羅蜜,然此輩菩薩,因持戒修福之因緣,未來必定能悟入無住妙行,即『心不住法而行布施』也。若有人言『心不住法故,亦不須行布施』是斷滅空見者,福慧並失,不但未解『心不住法』少分之義,而且住於非法,此輩是眾生中最可憐敏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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須菩提。當來之世。若有善男子善女人。能於此經受持讀誦。即為如來。以佛智慧。悉知是人悉見是人。皆得成就無量無邊功德。須菩提。若有善男子善女人。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布施。中日分復以恒河沙等身布施。後日分亦以恒河沙等身布施。如是無量百千萬億劫以身布施。若復有人。聞此經典信心不逆。其福勝彼。何況書寫受持讀誦為人解說。須菩提。以要言之。是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功德。如來為發大乘者說。為發最上乘者說。若有人能受持讀誦廣為人說。如來悉知是人悉見是人。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稱無有邊不可思議功德。如是人等。即為荷擔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何以故。須菩提。若樂小法者。著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。則於此經不能聽受讀誦為人解說。須菩提。在在處處。若有此經。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所應供養。當知此處即為是塔。皆應恭敬作禮圍繞。以諸華香而散其處。復次。須菩提。善男子善女人。受持讀誦此經。若為人輕賤。是人先世罪業。應墮惡道。以今世人輕賤故。先世罪業即為銷滅。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須菩提。我念過去無量阿僧祇劫。於然燈佛前。得值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。悉皆供養承事。無空過者。若復有人。於後末世。能受持讀誦此經。所得功德。於我所供養諸佛功德。百分不及一。千萬億分。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。須菩提。若善男子善女人。於後末世有受持讀誦此經。所得功德。我若具說者。或有人聞。心即狂亂。狐疑不信。須菩提。當知是經。義不可思議。果報亦不可思議。
[]
受持讀誦及如來,成就功德佛知見,大事大時不能及,以是大乘最上乘,
荷擔菩提小不堪,經處即塔應供養,銷滅夙業證菩提,永超值佛昔功德,
具說能令淺識疑,義及果報難思故。
論曰。此廣顯受持功德果報也。初總示云。受持讀誦即為如來。以其深悟實相。了知一切眾生。與佛無別。始從名字。終至究竟。位位皆即佛故。次云以佛智慧悉知悉見等。謂知見其從因尅果此生餘生一切諸功德也。次以八種殊勝顯其功德。一者大事大時所不能及。恒河沙身是名大事。經無量劫是名大時。雖如此施。猶故不及持經福德。以此施門。五通菩薩亦能為之。未若此經正斷無明漏故。二者。此經如來為發大乘最上乘者說。不是三乘共般若教。名為大乘。於大乘中推為圓頓菩薩。名發最上乘者。三者。如是人等。即為荷擔無上菩提。以其受持讀誦廣為人說。紹隆佛種使不斷故。任持運行。猶如荷擔。四者。樂小法人不能受說。著我著見。故皆不堪。五者。在處有經即為是塔。法身舍利具足在故。六者。銷滅夙業。轉重令輕。不復墮惡道故。七者。當得菩提。以業既銷。菩提之體自明淨故。八者。超於如來昔時值佛功德。以如來昔在然燈佛前。雖值多佛。尚存有所得心。未達無相。不蒙授記。是故不及持經功德。見然燈佛悟無生忍。爾時方與般若恒相應故。具此八種殊勝。故具說者。淺識之人必不能信。但總結云義不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也。
[]
此段以八種殊勝總結『心不住法而行布施』果報之不可思議也。

[]
爾時須菩提白佛言。世尊。善男子善女人。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。云何應住。云何降伏其心。佛告須菩提。若善男子善女人。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。當生如是心。我應滅度一切眾生。滅度一切眾生已。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。何以故。須菩提。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。即非菩薩。所以者何。須菩提。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。
[]
發心應住及降伏,亦無發住及降者,不於心外有一法,如是具顯清淨因。
論曰。此重遣菩薩心中微細我法二執。令盡淨無餘也。前文具明二空實義。寧有不盡。此重問者。略有二義。一者義既如此不可思議。豈容湊泊。則諸菩薩發菩提心。畢竟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。二者既言發心。便謂我能發心。既言住無所住。便謂我能無住。既言降伏其心。便謂我能降心。我法宛然。如何得與般若相應。此則特為鈍根再求方便。佛仍告云。發菩提心者。當生如是心。乃至即非菩薩等。所以酬其畢竟如何應住降伏之請。次又荅云。實無有法發菩提心。則是蕩其我能發心無住降伏之執也。蓋發心者。祗是全性起修全修在性。心相尚不可得。豈別有法。令心得發。心無心相則我執何存。法無實法。則法執何有。情累既淨。般若現前。既非妄有。亦豈但空。離句絕非。因清淨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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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段須菩提尊者再度啟請『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。云何應住。云何降伏其心』而佛在說了一大圈之後,再次強調『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。當生如是心。我應滅度一切眾生。滅度一切眾生已。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』滅度眾生,當滅度其煩惱,欲滅煩惱,須識根機、須識法門,而煩惱、眾生、法門、佛道,皆是即空、即有()、即中;即空,故『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』;即有,故『我應滅度一切眾生』;即中,故不於滅度之外,別求無滅度相;故不於眾生之外,別求無眾生相也。不離有為之外別求一個無為,是真無為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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須菩提。於意云何。如來於然燈佛所。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。不也。世尊。如我解佛所說義。佛於然燈佛所。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佛言。如是如是。須菩提。實無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須菩提。若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。然燈佛即不與我授記。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。以實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是故然燈佛與我授記。作是言。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。何以故。如來者。即諸法如義。若有人言。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須菩提。實無有法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須菩提。如來所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於是中無實無虛。是故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。須菩提。所言一切法者。即非一切法。是故名一切法。須菩提。譬如人身長大。須菩提言。世尊。如來說人身長大。即為非大身。是名大身。
[]
因無所得果亦然,無法可得得授記,諸法非法名佛法,大身非身名佛身。
論曰。若言實無有法發菩提心。云何而有授記作佛得菩提果之事。為遣此疑。故明因既無法可得。果亦無法可得。惟其了無所得。方堪授記。設有少法可得。便不與諸法如義相應。云何而可授記作佛耶。言諸法如義者。一切諸法。本原真如性相常住。不變不異。今不過如法自性。來成正覺。故名如來。若言如來得證菩提。此是世俗言說。非實義也。以如來所得菩提祇是即心自性。如來別無可增故無實。真得不顛倒覺。覺諸法之自性。故無虛。又菩提非一切法。故無實。一切法皆即菩提。故無虛。又一切法皆即菩提。故菩提無實。菩提非一切法。故菩提無虛。一切法皆是佛法者。以法界無外故。法界不變常隨緣故。故言一切法。法界隨緣常不變故。即非一切法。法法皆是不變隨緣隨緣不變法界性故。是故名一切法。證此法界名為法身。法身離一切相。即一切法。非別有身。故非大身。法界為身。故名大身。此證圓滿菩提歸無所得之妙莊嚴果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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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段將發菩提心即空、即假、即中之理,引申於『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』、『一切法』、『人身長大』。苟能於世間法、出世間法,見其即空、即假、即中之性,見其事理因果,盡皆迴向於滅度眾生煩惱之大用,即是隨順本師之教,即是無住生心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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須菩提。菩薩亦如是。若作是言。我當滅度無量眾生。即不名菩薩。何以故。須菩提。實無有法名為菩薩。是故佛說一切法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。須菩提。若菩薩作是言。我當莊嚴佛土。是不名菩薩。何以故。如來說莊嚴佛土者。即非莊嚴。是名莊嚴。須菩提。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。如來說名真是菩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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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度所度不可得,能嚴所嚴亦復然,無我無法善通達,真因清淨宜修習。
論曰。此承上廣明無得妙果。而勸修無得真因也。蓋不但無心外眾生可度。無心外佛土可嚴。即此心性之中。求一能度所度。能嚴所嚴。實法了不可得。以能所之性。祇是即心自性。無有少許我法而可得故。如此通達。即名真實菩薩。非謂有能通達有所通達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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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段將因緣所生法即空、即假、即中之理,引申於『菩薩』、『莊嚴』、『佛土』。苟能於六度萬行之事,見其即空、即假、即中之性,見其事理因果,盡皆迴向於滅度眾生煩惱之大用,不因理廢事,不因事忘理,即是莊嚴眾生、莊嚴佛土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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須菩提。於意云何。如來有肉眼不。如是世尊。如來有肉眼。須菩提。於意云何。如來有天眼不。如是世尊。如來有天眼。須菩提。於意云何。如來有慧眼不。如是世尊。如來有慧眼。須菩提。於意云何。如來有法眼不。如是世尊。如來有法眼。須菩提於意云何。如來有佛眼不。如是世尊。如來有佛眼。須菩提。於意云何。如恒河中所有沙。佛說是沙不。如是世尊。如來說是沙。須菩提。於意云何。如一恒河中所有沙。有如是沙等恒河。是諸恒河所有沙數。佛世界如是。寧為多不。甚多。世尊。佛告須菩提。爾所國土中。所有眾生若干種心。如來悉知。何以故。如來說諸心皆為非心。是名為心。所以者何。須菩提。過去心不可得。現在心不可得。未來心不可得。須菩提。於意云何。若有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。以用布施。是人以是因緣。得福多不。如是。世尊。此人以是因緣。得福甚多。須菩提。若福德有實。如來不說得福德多。以福德無故。如來說得福德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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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眼具足成菩提,了了見於恒沙界,心即非心福非福,是故能所恒寂然。
論曰。上明清淨真因。畢竟無我無法。則佛境界為有為無。為遣此疑。故顯如來五眼。不有而有。眾心福德不無而無。有無互彰。巧遮戲論。夫五眼者。能照之知見也。眾生諸心及施福者。所照之境界也。以前例後。則能照既有。所照安得獨無。以後例前。則所照既無。能照安得獨有。特以如來五眼。凡愚之所不達。以不達故。妄計為無。今故特明具有。顯非斷空。眾心福德。凡愚之所取著。以取著故。妄計為實。今故特明其無。顯非有性。言五眼者。次第為語。肉眼同人。見現前色。天眼同天。見障外色。慧眼示同二乘。見於真空。法眼示同菩薩。見於俗諦。佛眼不共三乘。見於第一義諦。若圓融為語。一眼一切眼。一切眼一眼。通照三諦。無有遺餘。是故亦知爾所國土差別。亦知爾所眾心差別。亦知差別即非差別。亦知爾所福德。亦知福德非實。若差別非差別福德非福德者。當知五眼即非五眼。若以無礙妙智分別說為五眼者。當知一法界中。分別說有種種世界種種眾心種種施因種種福果。亦為不錯。不謬矣。依假名說。能照所照。皆悉歷然。依實義觀。所無別所。能無別能。故曰恒寂然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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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段將因緣所生法即空、即假、即中之理,引申於『肉眼』、『天眼』、『慧眼』、『法眼』、『佛眼』、『恒河中所有沙』、『佛世界』、『眾生若干種心』、『福德』。菩薩縱能見理,若不假妙修,只是空理,若於恆河沙數佛世界一一眾生心不明了,則但有菩薩假名,而無菩薩實義也。故須精勤觀照迴向持戒修福,一一證得五眼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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須菩提。於意云何。佛可以具足色身見不。不也。世尊。如來不應以具足色身見。何以故。如來說具足色身。即非具足色身。是名具足色身。須菩提。於意云何。如來可以具足諸相見不。不也。世尊。如來不應以具足諸相見。何以故。如來說諸相具足。即非具足。是名諸相具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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色身相好離分劑,應見如來淨法身。
論曰。若佛境界。離有離無。色身相好。寧復非有。為遣此疑。故明具足即非具足。欲令即於色身相好。達其無分無劑。得見如來淨法身故。淨法身者。法界為體。不局丈六及四八故。彼丈六身及四八相。一一皆即相好之海。不可但作丈六四八觀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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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段將因緣所生法即空、即假、即中之理,引申於『以具足色身見佛』。三十二相八十種好,故為娑婆世界具足色身;若天人觀之、若菩薩觀之,則重重勝進,亦可說名具足色身,此具足色身應眾生得度之緣而現,現時不無,緣散非有,亦非眾生心外別有,故『如來說諸相具足。即非具足。是名諸相具足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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須菩提。汝勿謂如來作是念。我當有所說法。莫作是念。何以故。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。即為謗佛。不能解我所說故。須菩提。說法者。無法可說。是名說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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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無可說性自離,解說非說始免謗。
論曰。色身相好。既非具足。說法度生。豈無語言分劑耶。云何眾生得承如來言說而解諸乘。為遣此疑。故云。若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。以不能解我所說故。我所說者。無有少許法相可得。無所說相。無能說相。以諸法性無聲字故。以諸聲字性非聲字。即是無性法故。此中無法可說一語。具遮二謗。一者為遮有法可說謗故。二者為遮總不說法謗故。謂說即非說。非以杜口為無說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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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段將因緣所生法即空、即假、即中之理,引申於『如來所說法』。如來無定法可說,實相無相貌可得,故說有、說空、說亦有亦空、說非有非空,若不善觀聞法當機眾生得度因緣,凡有言說,乃至不言說,都是謗法;若能善知聞法當機眾生得度因緣,說有、說空、說亦有亦空、說非有非空,皆能使眾生悟入實相也,故『說法者。無法可說。是名說法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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爾時慧命須菩提白佛言。世尊。頗有眾生。於未來世聞說是法生信心不。佛言。須菩提。彼非眾生非不眾生。何以故。須菩提。眾生眾生者。如來說非眾生。是名眾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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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法難信亦有信,以諸眾生非生故。
論曰。此重疑信受者難也。然眾生原非實有眾生之性。但一念迷惑。假名眾生。一念了悟。當體即佛。佛與眾生。皆依俗諦言說建立。而終非有實性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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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段將因緣所生法即空、即假、即中之理,引申於『眾生』、『生信心』。惑未斷,業仍造,苦仍有,即假名眾生;而惑業苦三,無非因緣所生法,故即空、即假、即中,眾生為惑業苦之果,故亦即空、即假、即中。即假故,六道九界宛然,十二生非無;即空故,『眾生眾生者。如來說非眾生』;一念了悟實相,即惑是觀照、即業是解脫、即苦是法身、即眾生是佛,故『是名眾生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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須菩提白佛言。世尊。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為無所得耶。佛言。如是如是。須菩提。我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乃至無有少法可得。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復次。須菩提。是法平等無有高下。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以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。修一切善法。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須菩提。所言善法者。如來說即非善法。是名善法。須菩提。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諸須彌山王。如是等七寶聚。有人持用布施。若人以此般若波羅蜜經。乃至四句偈等。受持讀誦為他人說。於前福德。百分不及一。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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智無所得法平等,善法非法成菩提,全性起修修即性,是故持說功德多。
論曰。若第一義佛境界。色相言說皆不可得。法身體性。豈亦然耶。為遣此疑。故曰我於無上菩提乃至無有少法可得。以是法平等無高下故。請稍證之。一切法者祇是六塵。色無高下者。譬如一恒河水。魚龍視為窟宅。修羅視為刀杖。人間視為清泉。餓鬼視為膿血。二乘了其本空。菩薩知其差別。佛眼知即法界。而恒河水性無高下。隨諸眾生妄見不同。當知一切諸色。亦復如是。聲無高下音。譬如一咒。魔外聞之恐怖。佛子聞之安隱。又如魔以惡聲怖佛。反成讚詠。而北朝敗衂。風聲鶴唳。皆為晉兵。當知一切諸聲。亦復如是。香無高下者。譬如世間沈檀。蠅蚋聞即遠去。幻士廁室。佛坐便成香殿等。味無高下者。譬如目連缽飯。母揣便成火炭。饑世馬麥。佛受便如甘露等。觸無高下者。譬如闇中捫膝。怖為他人。龍雨刀杖。變成天華等。法無高下者。譬如為名利發菩提心。是三途因。為斷邪殺婆羅門。轉增功德等。是故一切諸法。其性平等。本無高下。隨眾生心妄見高下。而高下悉皆無性。達此無性。名為無上菩提。非別有少法可得也。既顯示菩提無所得已。乃的示妙修之要云。以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。即得無上菩提。蓋不達無我而修一切善法。止成人天偽果。不修一切善法而但證我空。止成二乘小果。妄言我法俱空而恣行惡法。則為闡提獄種。惟以無我修一切善法。正所謂應無所住而生其心。故即得無上菩提也。夫是法平等。無有高下。即境妙也。無我人眾生壽者。即智妙也。修一切善法。即行妙也。三法成乘。故得菩提。而又言善法即非善法等者。為遣疑故。恐有疑云。既無少法可得。云何復修一切善法。此善法者。獨非法耶。今釋之曰。善法即非善法。以善是對惡之名。因於惡法假名善法。若非對惡。無善名故。以諸善法惟心所修。心既不有。善亦性空。不可得故。以諸善法。互具一切善惡諸法。性不定故。如布施持戒等。雖是善法。而名利矯飾心修之。是三塗因。人我勝負心修之。是修羅因。著相計果心修之。是人天因。出世滅苦心修之。是二乘因。利益眾生心修之。是菩薩因。法界平等心修之。是無上因。如是差別有無量故。以諸善法體即法界。實相無相。不思議故。結云是名善法者。即是對惡因緣故。惟心空寂故。出生十界故。全體法界故。如此善法。全性所起。故名為修。全修即性。故無實法。至圓至頓。了義了義。持說功德。豈財施所可較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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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段蕅益大師以『六道觀水喻』、『風聲鶴唳喻』、『世間沈檀喻』、『目連缽飯喻』、『闇中捫膝喻』、『饑世馬麥喻』、『龍雨刀杖喻』等等典故,說明事無定事,法無定法,受無定受,皆是因緣所生,亦是眾生心造識變,故修一切修行善法,亦復如是,『為名利發菩提心。是三途因』、『以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。即得無上菩提』。末後總結性修要旨,『全性所起。故名為修』者,觀眾生惑業苦三,即空、即假、即中,而眾生不解,恆受眾苦,遂起無緣之慈,同體之悲,以種種善巧方便滅度之,悲智願行皆觀實相而起,無少分人我分別心故;『全修即性。故無實法』者,布施持戒等萬行,即空、即假、即中,施者、受者亦復如是,故無實法而不壞假名。故性與修合,修與性合,至圓至頓,無上了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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須菩提。於意云何。汝等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度眾生。須菩提。莫作是念。何以故。實無有眾生如來度者。若有眾生如來度者。如來即有我人眾生壽者。須菩提。如來說有我者。即非有我。而凡夫之人。以為有我。須菩提。凡夫者。如來說即非凡夫。是名凡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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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生非生如是度,說我無我亦復然,凡亦非凡性自空,是故假名皆不壞。
論曰。前明眾生即非眾生。如何復有經言。無量眾生以佛為善知識。得脫諸苦。為遣此疑。故云實無眾生如來度者。以第一義中。佛與眾生皆無性故。以同體大悲。不於心外有眾生故。若實有眾生異於如來是所度者。如來即有我等四相。須知如來雖復有時說我。但是假名。實非有我。而凡夫聞語起見。自生執著耳。又恐轉計凡夫是實有法。故隨釋云。即非凡夫。以聖凡皆是假名。從來無實性故。言是名凡夫者。但是不壞假名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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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段重申發無上菩提心,是建立在對於萬法即空、即假、即中的體認之上。即假故,必須滅度無量眾生;即空故,『實無有眾生如來度者』;即中故,眾生心中之如來,滅度如來心中之眾生,如是發心,是名無上菩提心;如是觀眾生,即非眾生,是名眾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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須菩提。於意云何。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不。須菩提言。如是如是。以三十二相觀如來。佛言。須菩提。若以三十二相觀如來者。轉輪聖王即是如來。須菩提白佛言。世尊。如我解佛所說義。不應以三十二相觀如來。爾時世尊而說偈言。若以色見我。以音聲求我。是人行邪道。不能見如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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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來不可以相觀,遣著應知離四句。
論曰。諸相非相。前已重重發明之矣。茲復設此問者。意欲其遣一切句。故不曰見如來而曰觀如來者。以如來即諸法如義。則三十二相。獨非諸法。獨無如義可觀耶。故須菩提即順荅曰。如是如是。以三十二相觀如來。然諸佛法身。畢竟四句皆離。若直以三十二相而觀。則轉輪聖王。亦可為如來矣。豈知如來法性身哉。尊者解旨。尋荅不應。佛乃以偈述成。但舉一隅。若欲具足說者。即色聲求固是邪道。離色聲求亦是邪道。亦即亦離求。非即非離求。均是邪道。據諸論本。皆有二偈。前一偈同。更一偈云。如來法為身。但應觀法性。法性非所見。彼亦不能知。則文義俱全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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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三十二相觀如來』者,即假之義也;『不應以三十二相觀如來』者,即空之義也;三十二相不離一心,一心亦不離三十二相者,即中之義也。同理,『若以色見我。以音聲求我。是人行邪道。不能見如來』者,即空之義也;『若離色見我。離音聲求我。是人行邪道。不能見如來』者,即假之義也;若色若聲不離一心,一心亦不離色與聲者,即中之義也。能如是見,則見如來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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須菩提。汝若作是念。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須菩提。莫作是念。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須菩提。汝若作是念。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。說諸法斷滅。莫作是念。何以故。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。於法不說斷滅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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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句皆離相好圓,發心終不說斷滅。
論曰。若如來不可以色聲求。乃至四句皆不可得。將無畢竟斷滅相耶。為遣此疑。故曰莫作是念等。須知如來。惟其離四句故。所以無邊相好。皆得具足。設但如轉輪聖王。則捨身之後。相好即滅。反成斷滅相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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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段再次強調不可以斷滅空見來理解實相。『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』就是斷滅空見。如來正觀因緣即空、即假、即中故,滅度眾生無有盡故,六度萬行未嘗斷故,相好莊嚴隨眾生樂見而顯現,故具足相,即非具足相,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離具足相,是故名具足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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須菩提。若菩薩以滿恒河沙等世界七寶。持用布施。若復有人。知一切法無我。得成於忍。此菩薩勝前菩薩所得福德。何以故。須菩提。以諸菩薩不受福德故。須菩提白佛言。世尊。云何菩薩不受福德。須菩提。菩薩所作福德。不應貪著。是故說不受福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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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義忍此得成,無著無貪福最勝。
論曰。知法無我得成於忍。此般若功成也。由其不貪不著故。福德無與等者。若有所受。便有分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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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菩薩是指『以滿恒河沙等世界七寶。持用布施』而未解實相三般若,故為事度菩薩,事六度外尚有理六度應學也;此菩薩是指『知一切法無我。得成於忍』,能證入實相三般若,故一切事度皆即是實相,故果報福得亦是實相,非於事六度外別有理六度可得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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須菩提。若有人言。如來若來若去若坐若臥。是人不解我所說義。何以故。如來者。無所從來。亦無所去。故名如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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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來無去亦無來,果德究竟不生故。
論曰。若第一義無福可取。何故餘經作如是說。如來福智資糧圓滿。坐菩提座趣於涅槃。為遣此疑。故云。是人不解我所說義。以真如無別處所可從彼來。生死無別處所可從此去。故以有緣則現。譬如水清月現。月實不來。緣盡則隱。譬如水濁月隱。月實不去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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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來若去』是指如來生滅去來,『若坐若臥』是指如來動靜舉止四威儀,佛言『若有人言。如來若來若去若坐若臥。是人不解我所說義』是恐眾生聞實相六度福德勝滿世界七寶布施,而墮於著有之相,故在以實相非相、如來不可以動靜生滅之相見,加以破解。若解實相之理,不可以動靜生滅之相見,是即空義;不可以離動靜生滅之相見,是即假義;動靜生滅不異一心,一心不異動靜生滅,是即中義也。正觀動靜生滅即見如來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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須菩提。若善男子善女人。以三千大千世界碎為微塵。於意云何。是微塵眾寧為多不。須菩提言。甚多。世尊。何以故。若是微塵眾實有者。佛即不說是微塵眾。所以者何。佛說微塵眾。即非微塵眾。是名微塵眾。世尊。如來所說三千大千世界。即非世界。是名世界。何以故。若世界實有者。即是一合相。如來說一合相。即非一合相。是名一合相。須菩提。一合相者。即是不可說。但凡夫之人。貪著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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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塵世界有非有,碎非可碎合非合,如來果德不可說,一切譬喻無能喻。
論曰。上明如來無所從來亦無所去。但以有緣則現。緣盡則隱。恐有疑云。佛真法身。譬如世界。佛應化身。譬如微塵。復有疑云。迷涅槃成生死如碎界為塵。悟生死成涅槃如合塵為界耶。故今釋云。微塵即非微塵。世界即非世界。乃至一合相即非一合相等。蓋法身應化。原非世界微塵可比。生死涅槃。亦非碎塵合界可喻。然即此微塵便非微塵。即此世界便非世界。碎無可碎。合無可合。但凡夫妄生貪著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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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塵』猶如現在科學所說的基本例子;『一合相』猶如現在科學所說的萬事萬物都是由基本粒子所組成。若將因緣所生法即空、即假、即中之理,引申於『微塵』、『一合相』,則微塵即空假中,一合相亦空假中也。凡夫執著有,外道二乘執著空,故見不到『微塵』、『一合相』的實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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須菩提。若人言。佛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。須菩提。於意云何。是人解我所說義不。不也。世尊。是人不解如來所說義。何以故。世尊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。即非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。是名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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智者應知四見離,說有非有解實義。
論曰。此結顯四見本離。以為修行般若之方便也。恐有疑云。佛破我人眾生壽者。為其有故。若本無我人眾生壽者。何用破為。譬如無病何須用藥。今明四見即非四見。所以可破。如病非實病。所以可醫。翳非實體。所以可抉。但了四見本非四見。譬如了病非實。便可安心調理矣。正宗分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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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段將因緣所生法即空、即假、即中之理,引申於『我見』、『人見』、『眾生見』、『壽者見』等四見,迷故四見宛然,悟則當體即空。若有四見則見四相,若見四見非四見,則四相當體即是實相矣,故蕅益大師總結曰『結顯四見本離。以為修行般若之方便也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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須菩提。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。於一切法應如是知。如是見。如是信解。不生法相。須菩提。所言法相者。如來說即非法相。是名法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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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是知見及信解,法相非相故不生。
論曰。此付囑流通也。如是者。廣指上文所說也。知見者。謂證時。信解者。修學時。正修學時不生法相。以法相即非法相故。但依俗諦說名為法相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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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一切法應如是知。如是見。如是信解。不生法相。』一切法,假觀也;不生法相,空觀也;於一切法,觀其因緣所生,即空、即假、即中之理,能是如是信,即是名字無住,生名字菩提心;能如是解,即是觀行無住,生觀行菩提心;觀深功成親證實相,能是如是知如是見,即是分證無住,生分證菩提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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須菩提。若有人以滿無量阿僧祇世界七寶。持用布施。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發菩提心者。持於此經乃至四句偈等。受持讀誦為人演說。其福勝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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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量世界寶施福,不如發心持說勝。
論曰。此較量流通也。發菩提心。已為大難。持說此經。倍為希有。蓋不發菩提心者。不堪持說此經。發心而不持說此經。無以圓滿稱性福聚。今由發心及持說。故非施福所及也。功德施論云。何故復說受持之福。欲令眾生畢竟信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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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段付囑流通也。能於實相三般若如是知、如是見、如是信解,才能無住生心;若真能無住生心,則必隨緣示範、解說,令眾生持戒修福,使漸能信解契證實相。四句偈是指極少之經文,不必特定哪四句,因為字字句句都是文字般若,亦是觀照般若,亦是實相般若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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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何為人演說。不取於相。如如不動。何以故。一切有為法。如夢幻泡影。如露亦如電。應作如是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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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理演說不取相,觀察有為體相故,如是六喻或九十,性即無住大涅槃。
論曰。此流通方法也。欲宏通此經者。須是不取於相。如於真如。常不動故。言不動者。即是不動空有等法。一切諸法。約真諦邊一切皆空。約俗諦邊一切皆有。十界皆空。故非偏空。此空即具一切法名為真如。十界皆有。故非偏有。此有即泯一切相。亦名真如。今以如智如於如理。故不取偏有相。不取偏空相。而空有等法皆得不動。又正演說時。不掛一糸字腳。以文字相即解脫相故。不取演說相。亦不離文字而別取默然相也。何以故下。重示般若觀門。一切有為法者。舉所觀境。即指陰處界等。豎窮十界。橫𢛶色心。以要言之。種種假實國土。總名有為。以是隨染淨緣成故。如夢幻泡影等者。示觀察門。此譯止有六喻。他譯九喻。謂星翳燈幻露泡夢電雲。大品十喻。謂幻。燄。水月。虛空。響。乾城。夢。影。鏡像。化。然法數雖殊。理致惟一。今略為三釋。一附事釋。二次第釋。三圓融釋。附事釋者。夢幻泡影。是無我觀。如露如電。是無常觀。色陰如夢。覺時不可得故。受想如幻。隨心變現故。行陰如泡。虛妄生滅故。識陰如影。無有實性故。色法如露。不久停故。心法如電。起即滅故。二次第釋者。譬如夢等因緣妄有。一切有為亦復如是。因緣妄有。無實體性。譬如夢等當體即空。一切有為亦復如是。當體即空。非滅故空。譬如夢等種種變現。一切有為亦復如是。種種變現。假名無量。譬如夢不異睡。幻不異本。泡不異水。影不異質。露不異濕。電不異光。一切有為亦復如是。不異實相。三圓融釋者。即一心三止三觀也。即止而觀。故一切皆夢幻等。即觀而止。故一切夢等悉皆如如。由此一心圓止觀力。則知一切諸法。皆即無住大涅槃性。依此演說。即是金剛般若波羅蜜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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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人演說』,順眾生四悉檀因緣故,非無演、非無說也,能成就九法界得度因緣,故假;『不取於相』,凡因緣所生之演、說,當體了不可得,故空;『如如不動』,蕅益大師的解釋是『如於真如。常不動故』,因演說合於實相三般若,即空即假即中,故曰如於真如,空亦不動、假亦不動、中亦不動也。六度萬行熾然而作,六度萬行當體即空,豈能以斷滅空見解釋哉。
一切有為法。如夢幻泡影。如露亦如電。應作如是觀是佛陀總結修觀之法,蕅益大師提出了附事釋、次第釋、圓融釋這三種解釋。
附事釋者,『夢幻泡影。是無我觀』,因為我是色受想行識等五蘊假合,色蘊就是人的肉身,如夢一般,夢中非無,夢醒時了不可得;受蘊就是人的感受,想蘊就是人的想法,皆如幻一般,隨心而變現,例如觸景生情,雖同一景而所生之情隨人而異;行蘊就是人身口意的種種造作,如泡一般,虛妄生滅,而不能持久;識蘊就是人的八識,如影一般,需賴種子、境緣、甚至六根的因緣和合而生起,所以沒有獨立存在的實性。『如露如電。是無常觀』,因為諸法無非色法(物質)、心法(念頭)兩大類,物質不斷衰變,無法久住,如露一般;念頭升起即滅,如電一般。以上是用夢幻泡影露電的事物表象來解釋無我觀、無常觀。
次第釋者,觀法次第深入,首先觀一切有為法,如夢幻泡影,皆是因緣合和而有,而無實性,這是析空觀(分析緣起故知其性空);進而觀一切有為法,如夢幻泡影,雖夢幻尚在,但畢竟不實,當體即空,這是體空觀;進而觀一切有為法,如夢幻泡影,雖當體即空,卻能隨緣做種種變化,這是假觀;進而觀『夢不異睡』『幻不異本』『泡不異水』『影不異質』『露不異濕』『電不異光』等等,夢幻泡影等等是表象,睡、水、質等是本質,雖然表象不同於本質,但是表象畢竟是由本質構成,所以表象和本質不一不異同理『一切有為亦復如是。不異實相』。以上是用夢幻泡影露電的事物表象,來解釋何謂析空觀、體空觀、假觀、中觀等等次第深入的觀法。
圓融釋者,即天台所謂一心三止三觀。一心三止,即是體真止,方便隨緣止,和息二邊分別止,三止一心中得。體真止,體念真如之理,止息一切攀緣妄想,安住空()諦之理而不動;方便隨緣止,止於諸法幻化之理,知空非空為方便,分別葯病隨緣歷境為隨緣,安住假()諦之理而不動;息二邊分別止,知第一止偏於真,第二止偏於假,息真假二邊而止於中諦之理而不動。如是三止,舉一即三,何以故,皆能止息一切攀緣妄想故,皆能方便隨緣故,皆能息一切戲論故,三止一心中得,三止只是一心,一心不離三止,是為一心三止。
一心三觀,即是空觀、假觀、中觀一心中得,隨舉一觀,即圓具三觀。舉一空觀,則假中亦空,以三觀悉能蕩相著故;舉一假觀,則空中亦假,以三觀皆有立法之義故;舉一中觀,則空假亦中,以三觀之當處皆為絕對故。如是三觀,舉一即三,三觀一心中得,三觀只是一心,一心不離三觀,是為一心三觀。『即止而觀。故一切皆夢幻等』即止而用觀,功在能觀能止之意忘而所觀所止之象無待,故非但一切皆夢幻等,止觀亦如夢幻等,即空假中;『即觀而止。故一切夢等悉皆如如』即觀而入止,功在玩所觀所止之象而得能觀能止意,故非但夢幻皆如如,止觀亦如如,即空假中;『由此一心圓止觀力。則知一切諸法。皆即無住大涅槃性』,故頭頭是道、事事無礙也。『依此演說。即是金剛般若波羅蜜也』圓頓止觀,觀照般若也,依此演說,文字般若也,普願眾生契入實相般若也。體現實相三般若,即是為人演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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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說是經已。長老須菩提。及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。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。聞佛所說。皆大歡喜。信受奉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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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事清淨故歡喜,二利具足成受行。
論曰。此流通相貌也。一能說人清淨。佛證金剛般若體故。遠離名利諸過患等。二所說法清淨。無上正法實相印故。離於有無諸戲論等。三聞者得解脫清淨。持戒修福。有正智慧。不驚不怖不畏。能深信故。不復取著法非法等。自利成就名信受。轉化他人名奉行也。
般若實相不思議 如是妙義如大海 仰承三寶勝威力 演說此中一滴相
抉諸生盲空見膜 令見實相如金剛 迴茲福利施群生 同成究竟度無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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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段先解釋皆大歡喜的原因,是三事清淨;而能信受奉行,所以二利具足。看到這裡我們必須自省,佛經是本師所說妙法,若我們讀了之後沒有辦法升起歡喜心,是我自己心不清淨、持戒不嚴、修福不多,所以於妙法雖聞而不能信解,但是於甚深般若千萬不能放棄,在懺悔、持戒、修福的同時,還是要保持閱讀的習慣,久而久之,自然有心開意解的一天。『自利成就名信受』自己成就實相三般若,是自利成就;『轉化他人名奉行』以實相三般若為人演說,是利他成就。信受奉行是佛經最後的四個字,就是要我們知行合一,實踐佛陀的教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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蕅益大師跋
金剛般若大旨。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一語。足以蔽之。蓋無住正所謂應住。生心正所以降心也。而生心二字。尤為下手工夫。以凡外不生出世心。故恒住生死。二乘不生上宏下化深心。故恒住涅槃。唯菩薩不住六塵而行六度。故能如所教住。名第一義住。亦名住於佛住。試玩經中勸生心處不一而足。如云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。又云應如是生清淨心。又云信心清淨則生實相。又云為利益一切眾生應如是布施。又云於法不說斷滅相等。而中間一處。直云應生無所住心。由是觀之。若不生心修六度。則住斷滅相矣。故餘嘗謂此經以實相為體。觀照為宗。文字為用。舊云無相為體。無住為宗者非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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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段是蕅益大師破空論的跋,再次提點本經『應無所住而生其心』一語,不可以斷滅空見視之,而是奮起大慈大悲之心願,配合實相般若之觀照,落實布施持戒之萬行。學習佛陀的起心動念、行為舉止,就不是只唸金剛經,而是活出金剛經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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